六四集會案|楊森求情稱悼念為人道和公義 與反中亂港扯不上關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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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資深泛民人士包括何俊仁、張文光等,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何俊仁及楊森陳情時直指六四悼念為保存歷史真相,其中楊森特別提到燭光悼念六四,是為公義、為人道,與「反中亂港」扯不上關係;而張文光則稱他是遵從民主派先驅司徒華的教誨而出席晚會,他更獲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撰寫求情信,指張文光為教育界貢獻良多,包括改善教室環境等,冀法庭可判非監禁或刑罰或緩刑。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5日)判刑。

何俊仁稱受道德驅使要悼念六四

何俊仁今日在庭上親自陳情,解釋他們受良知及道德驅使,要繼續悼念六四,記住歷史的教訓及向政權發聲。他亦指,即使有日支聯會要解散,亦無法再在維園悼念六四,但燭光每年都會在香港人心中亮起,又表示堅信自己站在歷史正確的一方,望港人繼續保持正面及希望。

何俊仁親自陳情時稱,他們受良知及道德驅使,要繼續悼念六四。(資料圖片)

張文光則遵從司徒華教誨參與晚會

代表張文光的大狀則指,張為遵從民主派先驅司徒華的教誨參與燭光晚會,但其角色較為被動,沒有作公開發言,當晚情況和平,沒有暴力事件發生。雖然曾有人叫喊香港獨立口號,但事件發生非他所願。

教育界貢獻良多無放棄任何學生

大狀續指,張多年來服務社會,在教育界貢獻良多,亦跟隨司徒華的步伐,一直服務教協。他亦關注弱勢的權益,對教育學生孜孜不倦,不會放棄任何一個學生,包括有精神問題、毒品問題的學生,他也會以自身作為榜樣教導學生。

大狀亦提到他是一位非常勤勞的立法會議員,曾提出要政府將昂貴的藥物加入藥物名冊,在2010年政改之時,與黨友何俊仁及劉慧卿走入中聯辦進行會面,成功為立法會選舉加入更多的民主元素。

張文光的求情重點。(詳看下圖)

張炳良亦有撰求情信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亦為他撰寫求情信,指張為教育界貢獻良多,包括改善教室環境等,張亦不時會與官員交流,而官員也不時向他尋求意見。大狀冀法庭可以判張非監禁式刑罰或緩刑。

楊森指集會可以保存歷史真相

楊森親自陳情時再次表示不會請求法庭憐憫,但希望法庭對其他沒有案底的被告予以寬大處理。他直指維園的六四燭光悼念集會,是中國內地以外唯一可以舉行的和平悼念集會,若集會被禁,將會打擊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更重要的是,集會可以保存歷史真相。

楊森親自求情時稱,燭光悼念六四,是為公義、為人道,與「反中亂港」扯不上關係。(資料圖片)

悼念六四與反中亂港扯不上關係

他亦感嘆集會已被禁兩年,加上教協和民陣都先後解散,新立法會失去公平、開放的選舉,本港的民主可謂大倒退。他表示,民主派批評政府,並不等同反對政府,或煽動港人仇視政府,只是「愛之深,責之切」,而燭光悼念六四,是為公義、為人道,與「反中亂港」扯不上關係。

他直指,六四燭光悼念集會有可能從此被禁,楊又說:「可是自由花無論雨怎麼打,仍是會開花,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著吧,港人會繼續尋覓民主和自由的夢。」

餘下9名被告的求情重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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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燭光晚會向來和平

代表尹兆堅及麥海華的大狀則指,六四燭光晚會多年以來一直維持和平,兩被告沒理由會預計到當晚會發生刑事行為。

代表陳皓桓及梁國雄的大狀則指,集會時間較短,人數亦比以往的六四集會少,望法庭無論警方批准集會與否,當大型集會發生時,必會對交通造成一定影響。

代表郭永健、趙恩來及梁國華的大狀則指出,3人多年來一直為社會服務,望可以予以緩刑。代表何秀蘭的大狀冀法庭考慮她過往品格良好;而代表朱凱廸的大狀則採納書面求情內容,在庭上沒有補充。

現只有張文光等5人未有被收柙。(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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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被告全部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另外,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等7人,則再承認一項煽惑罪。

12名被告承認的罪名。(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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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不認罪被告將於11月面對審訊的被告及所涉罪名。(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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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8被告不認罪11月審

8人表示不認罪並會在11月1 面對審訊,他們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胡志偉、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街坊工友服務處梁耀忠、前記者何桂南、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支聯會常委梁錦威。

黃之鋒等已認罪 梁凱晴已服刑完畢

4人認罪被告包括: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他們早前各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4至10個月,其中梁凱晴已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DCCC887-884、886-889、891、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