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葵涌警署女廁偷拍女警如廁 涉9名女同袍 被判勞教中心

撰文:劉安琪 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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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7月初在葵涌警署偷拍女警如廁,他事後被捕,再揭發其早前已偷拍了8名女同袍,犯案時間長達半年。現已離職的男警,早前承認一項遊蕩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直斥其行為十分嚴重地侵犯女性私隱,指其若非未年滿21歲必定判監。案件今(29日)在沙田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案情嚴重,禁閉式刑罰是唯一選擇,原本打算判監,接納被告有悔意,亦獲家人支持,故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溫官稱他原本打算判被告入獄,因辯方指勞教中心對被告紀律及更生更有幫助,最後決定根據報告建議判刑。溫官又指,本案嚴重程度及加刑因素已於被告認罪時提及,被告認罪時不足 21 歲,法庭亦有為他索取多份報告,辯方亦希望法庭跟報告建議判勞教中心。

求情稱工作壓力大

被告王志亮(20歲,案發時為警員)被控於本年7月7日,在葵涌警署女廁及共用部份遊蕩,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事發後已離職,現任職物流,女友同為警務人員,並指其因工作壓力才犯案,已感到相當後悔,也有尋求輔導。

辯方律師今補充求情時,呈上被告家人所寫的求情信,家人均指他有規矩及行為良好,但加入警隊後不懂紓緩壓力,現已感到後悔。相關報告亦指被告獲家人支持,並已有新工作,上司亦稱讚他工作勤力。

嚴重侵犯女性私隱

溫官早前提到,本案屬十分嚴重地侵犯女性私隱,犯案時間長達逾半年,受害者多達至少有 9 名,且被告闖進女廁偷拍,認為非監禁刑罰不足反映嚴重性,若被告年滿21歲,必會考慮監禁。

躲警署女廁內偷拍

案情指,女警X當日在如廁時,突然見到一部手機從旁邊的廁格伸過來,離開廁格查看,發現被告在洗手間正門旁邊並逃跑。X隨即將事件告知同為警員的男友。被告同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但從沒發放或上載有關照片。他另承認曾在警署洗手間內偷拍另外8名女警,而警方在其手機中共發現41張在女洗手間內的偷拍照及一段影片。

案件編號:STCC28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