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論壇上參與圍毆內地生 科大生上訴得直 官指不肯定是施襲者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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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校長史維於前年11月在校參與學生論壇時,發生襲擊事件,一名內地生遭多人襲擊。一名被指參與襲擊的科大男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傷人罪成,判監9個半月。他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1日)頒下判辭,裁定男學生上訴得直。法官指,案中有證據指男學生是施襲者,但若要肯定他是施襲者,法官對此有疑慮。

上訴人陳凱文,原被控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19年11月6日,在科技大學賽馬會大堂,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鄭燦迪。

不認為原審裁判官犯法律錯誤

法官在判辭指,施襲者和案發前後片段所拍到的上訴人,也曾背著一個有幼繩的斜孭袋,但不同時段的袋並不一樣。如事前拍攝的片段,上訴人的袋,其幼肩繩是單色,而施襲者的背其肩繩是有深淺色間紋。

法官指,案中確有證據指上訴人是施襲者,證據也有一定份量,但是否足以肯定上訴人是施襲者,法官對此有疑慮。

對於上訴人一方指,原審裁判官於考慮的過程中,犯上法律錯誤。法官並不同意,認為原審裁判官仔細評估證據。法官亦認為上訴人是施襲者的可能性不小,但難以肯定原審裁判官的定罪裁決是穩妥。

法官裁定上訴人得直,撤銷判刑。

案件編號:HCMA 3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