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涉襲擊小學校長 官指校長供詞多矛盾之處 裁被告罪名不成立
屯門路德會增城兆霖學校校長許詩禮,聲稱在教育局主任突擊到校查看時,遭一名家教會成員撞倒案,今(22日)在屯門法院續審,裁判官施祖堯稱昨日雖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惟認為控方證人矛盾甚至,許校長對遇襲情況及傷勢的說法不清,在場目睹事發經過的教育局主任,卻稱看不到被告襲擊校長,證人口供疑點處處,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然而,施官指被告當時無合理理由突然衝前,屬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女被告林靜霞(39歲),被控於2021年6月1日,在屯門蝴蝶邨路德會增城兆霖學校外,襲擊女子許詩禮。
被告稱沒有找過媒體抹黑學校
被告林靜霞獲判無罪後在庭外哽咽,並稱她是以其婆婆的遺產,聘請大律師查錫我為其辯護,因而對婆婆感到十分愧疚,又自言她真的沒有犯案,不甘心白白留案底,故寧願花錢聘請一個比較好的大律師。提及許校長指她曾找媒體抹黑學校,她稱在本案前從未找過媒體,因為她仍想保存學校的聲譽,及怕會影響到家長及學生。
承認當日急步行過去衝動咗
至於當日的經過,被告承認當時急步行過去「衝動咗」,但自言不但沒有推許,更曾下意識在其跌倒時想扶許。被問及是否認為法庭能還其清白,她說:「咁你無做過,人地梗係判你無罪架啦!」又稱:「就算坐監,起碼都引起人地關注我地學校發生咩事。」她最後指,冀許等人能「回頭是岸」。
官指控方證供僅夠裁定表證成立
施官昨日已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即表示被告欲出庭自辯,並會傳召兩名辯方證人,惟施官即表示控方證據只是僅僅成立,辯方最後決定不傳召任何證人。
校長與主任供詞有明顯分歧
施官之後亦作出裁決,指校長許詩禮作供時,指被告衝至她與教育局學校發展主任楊永豪的中間,將撞到她,惟當時同在現場的楊卻稱,衝突發生時,被告身處在他的右後方,他與許之間的距離,根本不足容納另一人。施官認為,兩人在關鍵情節上的證供有分歧。
醫療紀錄未提及被告手紅咗
此外,施官亦認為許校長作供時搖擺不定,她初時指被告是用手撞她,後來又改口說可能不是用手。惟施官指,被告當時最接近許的位置,應是許的左手,許的右手與被告距離較遠,他對於被告如何能襲擊到許的右手抱有懷疑。至於許的傷勢,許聲稱醫生曾指其手事後「紅左」,但醫療記錄並沒有提及。
楊的證供清晰合理
施官續指,另一名控方證人,時任助理校長孫福晉,他與許校長是上司下屬關係,雖這不代表兩人有串通。但他認為屬獨立證人的楊,其供詞清晰合理,接納楊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故相對許及孫的供證有矛盾之處,不能接納。
楊未見被告有襲擊動作
最後,雖然被告當日衝上前阻止許與楊交談,其行為令人懷疑,但由於法庭只接納楊的證供,楊早前稱沒有見到被告有襲擊許的動作,遂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TMCC15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