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一哥回應判刑未提道歉:明同事沮喪准籌款 會緊守崗位

撰文:余睿菁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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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佔領運動期間,七警將將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至「暗角」毆打,今日被判囚兩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剛會見傳媒回應判刑,他表示,自己的心情沉重及複雜,理解職員協會認為判刑太重,了解到同事對於法庭判刑感失望和沮喪,會積極與職員協會及七警和家人保持密切接觸和聯繫。他指,在各方面,於福利、生活作出全面支援,並剛批准職員協會申請內部籌款,支援七警和家人。

盧偉聰表示會積極與職員協會及七警、家人保持密切接觸和聯繫。(鄧栢良攝)

保安局相信案件會進入上訴程序

而盧偉聰亦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呼籲大家需相信法律,他繼稱,聽聞七警正積極商量上訴,他會繼續和同袍緊守崗位,維護治安,因這是他們的使命,亦是每位警察加入警隊的承諾。他說,無論有何困難、挑戰,都會和同袍一起面對、克服,這支優秀警隊將繼續堅定不移,為警隊服務。保安局發言人則表示,相信案件會進入上訴的司法程序,現階段不會就案件作出評論。
 

鄧竟成曾三次道歉

面對警務人員犯法、出錯,過去四任警隊「一哥」的態度截然不同。外界風評不錯的李明逵,2004年時,曾就旺角警署「走犯」而致歉;被戲稱「Sorry sir」的鄧竟成曾三度為警隊錯失道歉,其中一宗是有警員在警署內強姦報案人罪成。至於「鷹派」的曾偉雄,在回應反預算案示威中,胡椒噴霧噴中小孩事件時曾稱,「維護法記要道歉是天方夜潭」,在雨傘運動發射催淚彈後,更向同袍稱「你們無做錯!」

盧偉聰曾稱警隊有錯「不能賴貓」
而現任「一哥」盧偉聰自前年上任以來,警方已曾兩度致歉。他於前年5月上任時,曾稱警隊有錯「不能賴貓」。之後在該月,警方誤捕一名智障男子,指他涉殺害沙田美林邨放狗翁,事件被揭發10日後,警方始發聲明致歉。警方最近一次公開道歉,是於去年5月,一名警署警長偷走存放於警方夾萬共107萬保釋金,事後警方要求疑犯簽紙放棄追討失竊款項,做法引來批評,由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公開表示「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