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政府修訂僱傭條例 僱主可「合法」解僱不打針無法上班員工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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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疫情下有居於被圍封禁足區域市民疑因無法上班遭公司解僱,事件引起關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8日)在記者會上指,政府計劃修訂僱傭條例,避免抗疫工作引起的勞資糾紛,但相關工作目前宗完成,勞福局會盡快修訂、提交草案予行會,再提交立法會討論。
其中一項修訂提到,若僱員拒絕接種疫苗、未能上班導致被解僱,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消息公布後,有工會代表指已收到大量工友訊息,指修訂如同說明「唔打針可遭解僱」,令他們感到惶恐,建議暫緩這項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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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強檢或圍封無法上班被炒 將視為「不合理解僱」

林鄭月娥在會上提到,修訂目的有三個,其一是當僱員要以疫苗通行證才可上班,但他們拒絕接種疫苗、未能上班導致被解僱,在修例後,這種情況不會再被視為「不合理解僱」。林遂解釋,「即是說如果僱員不合作,僱主都無辦法,否則僱主都會犯例。」

衞生署檢疫令或醫務證明可視作病假紙

第二個目的則是,在條例修訂後,如有僱主因僱員接受強檢或圍封檢疫而無法返工、繼而將其解僱,將會構成「不合理解僱」。最後,往後若僱員因強制檢疫無法上班,衞生署可為接受他們發出檢疫令或醫務證明,會在法例下,這些證明會被視為病假紙證明,合資格的僱員可以此申領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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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聯譚金蓮:唔打針可被解僱工友好惶恐

身兼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副主席及勞僱會勞方委員的譚金蓮指,消息公布後,已收到大量工友的訊息,不少人對「僱員唔打針就可以被解僱」的一項修訂感到惶恐、「好惡夢」,譚續指,若然這項修訂通過,相信各行各業均會有工友被解僱,形容政府如同給予僱主一把「尚方寶劍」,認為做法不合理,促政府暫緩這項修訂。

譚續提到,在疫情下不少工友開工不足、人工減少,疫情反覆亦令他們感到壓力,重申期望政府暫緩「唔打針就可以被解僱」這項修訂,至於另外兩項修訂,譚認為在社會上已有一定程度討論及共識,歡迎政府推行,「但希望政府唔好一啖砂糖一啖屎,唔打針返唔到工已經俾人炒,另外兩項就保護唔到我。」

不少人在疫情下面對開工不足。(資料圖片/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