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何惠彬提聚賭問題 FB上載刀照片 企圖刑恐罪成囚5周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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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何惠彬前年3月在Facebook專頁指區內有老街坊非法聚賭,聲稱會「掃場」兼上載一張刀的相片,他早前經審訊被裁定企圖刑事恐嚇罪成。案件今(8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斥被告作為區議員應以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但被告至今仍否認恐嚇街坊,沒有展示悔意,他發佈的帖文內容詳盡,絕非一時衝動,案情嚴重,判刑考慮阻嚇性多於更生,判被告入獄5星期。

被告何惠彬(32歲)被控於2020年3月21日,企圖威脅會使他人身體受到傷害,並意圖使他人受驚。

違法事發生應以合法方式處理

施官判刑指,被告作為區議員有服務街坊的責任,即使有違法的事情發生亦應以合法的方式處理,而非在公開平台發佈刀等照片。且被告發佈的涉案帖文內容詳盡,絕非一時衝動犯案,他甚至在言語間表達對掃盪行為而自豪,案情嚴重。另被告至今仍向感化官否認意圖恐嚇街坊,仍以當日有街坊向他表示欲以掃把驅趕聚賭人士作不合理的辯解,可見其未有顯示悔意。

欲改善聚賭問題不足讓法庭改變刑罰

施官續指,被告犯案的誘因為欲改善聚賭問題,但這並不足以讓法庭改變判處其他刑罰,故將不會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決定以6個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初犯,多年為街坊服務,酌情減刑至囚5星期。

案件編號:TMCC137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