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七一警員被刺傷手臂案 最少兩被告將認罪 排期於9月答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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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1日有警員在銅鑼灣追捕示威者時被刺傷手臂,被指刺警的工程師和同案三名被告,被控暴動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五罪。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時,其中兩名被告表示將會認罪,而正被還柙,涉傷人罪的首被告,因疫情關係,未能出庭,其代表大律師透露,工程師亦應該不需審訊,但需再索取最後的指示。法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26日,一併處理其他被告的認罪答辯和審訊等。

律師透露首被告應不需要審訊

四名被告依次為:黃鈞華(24 歲,工程師)、羅珏琛(19歲)、周霈霖(21歲)和張芷程(女,25歲)。

代表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表示,首被告現被收柙於荔枝角收押所,今未能出庭應訊。大律師續透露,首被告應該不會需要審訊,但仍需再索取答辯指示。

第二及第三被告將認罪

其他被告的的代表大律師則表示,第二和第三被告將認罪,第四被告則傾向不認罪。

法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5日,就第四被告的審訊進行預審。法官亦排期至9月26日,處理第二和第三被告的認罪答辯,和第四被告的審訊,審訊預計需時5天。此外,法官亦把首被告的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再訊。

首三名被告面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首被告另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同日在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第二和第三被告則分別被控於同日,抗拒及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5116。

此外,首被告和第四被告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同日,作出意圖協助首被告逃避警方逮捕的作為。

案件編號:DCCC 189、210、8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