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傷警員|控方指被告後頸兩癦與施襲者吻合 官拒保釋案押後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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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七一前夕生效,翌日大批市民往港島聚集遊行,一名防暴警於天后高士威道近皇仁書院對開遇襲,左上臂被利器刺傷流血。涉嫌與案有關的男子,疑欲即晚乘搭國泰航機前往倫敦,卻在飛機起機前被警方上機拘捕。該男子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今午(3日)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透露,警方接獲匿名電話,指施襲者欲赴倫敦,之後發現被告的情況吻合,而其頸後兩癦更與施襲者吻口。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何俊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港鐵、銅鑼灣與被告住所一帶的閉路電視,以作對比。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還柙候訊。

參與罷工遭解僱

被告黃鈞華 (24歲)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7月1日在港島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被告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去年8月獲中國建築有限公司聘為工程師,但因參與罷工而在今年2月遭解僱,案發時任兼職廚師。

被告黃鈞華。(李澤彤攝)

警員在追捕一人時遇襲

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左右,中央圖書館附近有人涉非法集結,涉案警員在皇仁書院追捕一人時,多名示威者上前,警員與一人倒地,其後遭一男用刀插中左臂,而其他人則逃去。

收匿名電話告知施襲者欲往倫敦

控方透露,警方當日收到匿名來電,報稱施襲者即晚凌晨時分會乘飛機前往倫敦,但沒有提及被告姓名及航機班次。警方隨即聯絡航空公司,並以「20至30歲男子」、「事發後購買機票離港」這兩項準則鎖定疑犯,發現只有被告符合條件。及後有人在機上呼叫被告全名但不獲回應,最終見到被告坐在其訂購位置的前一排座位。

被告頸後兩癦亦與施襲者吻合

警方調查後,得悉被告當晚8時48分以自己的信用卡訂購飛往倫敦的單程票,對比施襲者照片後,認為兩者的頭型、髮型及身形相近,頸後的兩癦亦與施襲者吻合。被告當時以特區護照過境,身上攜有過期的BNO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出世紙、單程機票、現金及電話,並無寄艙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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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被告有意旅行開眼界

辯方表示被告有回程計劃,只是該張本月下旬返抵香港的機票,以及翌日飛往台北的機票均由女友訂購,而非以他本人名義購買。控方承認,被告的手機有疑似回程的資料,但由於未與航空公司確認,故沒有在案情中交代。辯方又解釋,被告混淆閘門編號及座位編號,故坐錯機位,並且因疲累及不明暸發生何事而未有回應機上的廣播。他眼見政府實施國安法,又有感被辭退而未能學以致用,決定去旅行,開闊眼界。

 

不少攝影記者中午在法院囚車位等候,押送被告的警車轉彎駛入時未有打燈,並在攝影記者上前拍攝時突然踩油,令NOW及有線新聞記者跌倒,有線的記者右膝擦損出血。

案件編號:ESCC1363/2020

有線電視攝影記者拍攝時跌倒,傷口並有出血。(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