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周四正式實施 逐項解構細節 入商場買外賣有豁免?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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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將於本周四(24日)起實施,適用於食肆、商場、街市及百貨公司等多個表列場所。12歲以上市民進入上述場地前,必須最少已接種一劑疫苗,及出示電子或紙本針卡。《香港01》整理相關資訊,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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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疫苗通行證」具體情況,包括實施日期、使用年齡及要求?

A:「疫苗通行證」將於本周四起實施,12歲以上市民進入表列處所,必須最少已接種一劑疫苗。但市民是否需展示疫苗紀錄,則視乎該處所性質,如屬食肆,則需主動展示針卡方能進入,負責人亦有責任查核;至於商場、百貨公司、超市及街市,負責人需於出入口標明屬相關處所,顧客毋須主動展示「疫苗通行證」,但需隨身攜帶,執法人員會隨機抽查。

Q:「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及其豁免情況?

A:適用於食肆、超市、商場、百貨公司、街市及599F章下表列處所,因健康理由持有豁免證明書則屬例外;另當局亦以行政指令於學校、公營機構或政府辦公室、公營醫院、殘疾人士及安老院舍實施,現階段公營醫院求診或陪診人士、中小學生、或政府辦事處服務使用者暫時豁免

Q:如何展示疫苗通行證?

A:出示電子或紙本針卡均可。市民可透過「智方便」或「醫健通」取得電子針卡,將針卡二維碼存放於手機相簿,亦可匯入「安心出行」。至於豁免證明書,亦可匯入「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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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入住酒店或賓館人士,有接種疫苗要求嗎?

A:酒店及賓館非納入「疫苗通行證」範圍,但如需進入酒店及賓館內的食肆或場地,則需使用「疫苗通行證」。但酒店及賓館員工則必須已接種疫苗。

Q:途經商場歸家或上班,但未有接種疫苗或出示「疫苗通行證」,屬於違法嗎?

A:法例上容許豁免,但需有合理性。

Q:「疫苗通行證」其餘豁免情況?

A:前往商場診所求診、買外賣或提取外賣亦屬豁免範圍。港府早前亦表明,政府服務、參與法律程序等情況,同獲豁免

Q:處所負責人如何確保顧客或市民進入前具備「疫苗通行證」?

A:現行要求下,主要分為主動查核及被動查核。前者主要是食肆,後者則適用於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或市集等。

食肆:處所須下載或更新由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應用程式,市民以安心出行掃描,自動顯示打針記錄,當其向處所反掃,將會帶有聲響,處所亦會獲得其加密紀錄,倘市民持有豁免證明,其聲響亦會不同。至於無針卡人士,其二維碼則會顯示為紅色,亦有指定的反掃聲響,向處所負責人作出警示。假設個別顧客違規進入,其本人將需負刑責;處所如已盡責檢查,則不涉處分。

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或市集等:顧客毋須主動展示「疫苗通行證」,但處所負責人需確保員工已接種疫苗,另需於出入口張貼標示,展示其屬於「疫苗通行證」場所。當局又表明,考慮稍後要求有關處所作主動檢查,但現階段仍以被動為主

Q:借用他人針卡是否犯法?

A:當局指,使用他人紀錄與行使虛假文書相類似,過往亦有執法,呼籲市民自律。執法人員可行使權力,向有關人士索取身份證明文件判斷及跟進。借針卡者則需視乎其是否蓄意或遭盜用。

Q:12歲以下兒童是否毋須以「疫苗通行證」進入相關處所?

A:現階段至今年6月30日止,12歲以下兒童,毋須使用「疫苗通行證」。但當局指,明白小童接種率未來亦見重要,未來或因應疫情將其納入適用範圍

Q:「疫苗通行證」是否可保障私隱?

A: 處所以「驗證二維碼掃瞄器」存取的資料只儲存31日,並會自動加密,處所負責人未能讀取「疫苗通行證」持有人身分,僅得相關部門包括衛生防護中心可透過一次性密碼讀取資料,供感染個案追蹤工作。

(資料來源:2月21日港府「疫苗通行證」記者會)

疫苗通行證將分階段進行。(食物及衞生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