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提供虛假外訪行程離港 許智峯被控藐視法庭 官押後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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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因涉及多案被控。而他於2020年獲法庭批准因公務離港,前往丹麥後宣佈流亡。律政司指許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方以為他會回港面對審訊,控告許4項藐視法庭罪,案件今(24日)在他缺席下,在高等法院處理。律政司一指,許在離港前兩個月已有相關計劃,而他聲稱的外訪行程,屬子虛烏有。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以書面頒布裁定。

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許智峯。

許智峯離港前因涉及屯門搶手機案、立法會內會衝突案、立法會二讀和三讀國歌法時抗議,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罪等多罪。許就多案均獲准保釋,並於2020年11月,獲法庭批准更改保釋條件,可因公務離港。惟許於同月離港前往丹麥,於同年12月宣布流亡。

律政司因此控告許藐視法庭罪,指他違反保釋條件,缺席聆訊,並在離港前提供錯誤或誤導的資訊,令警方以為他會回港受審。

律政司一方面指 許智峯得知案件進度 但未作回應

律政司一方今陳詞指,雖然許今日未有出席聆訊,但認為法庭應繼續處理案件。律政司一方解釋,已就是次藐視法庭案件,向許提供相關的法律文件,亦告知對方聆訊的日期,但許都未有回應。同時,許在Facebook貼文,提及藐視法庭案件,並有相關法律文件的照片。律政司一方直指,許得知案件的進度,並有超過4個月準備,但他放棄抗辯的權利。

律政司一方續指,許向警方提出虛假資料,以逃離本港,而他早於2020年9月已有相關計劃。律政司一方指,根據代表許的律師行的信件,他聲稱受邀外訪,並將於2020年12月初返港。而警方向許索取行程的資料時,代表律師行則提供相關行程。

最終,許於11月30日離港,但他於12月3日在Facebook貼文,稱「正式宣布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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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政客在Facebook貼文承認 許的行程屬虛假

對於許聲稱就氣候變化而到丹麥外訪,但律政司一方指,丹麥保守黨全國青年委員會前主席Anders Storgaard其後在Facebook貼文,承認該行程屬虛假。律政司一方並提供單程機票文件,顯示許的家人於2020年12月初,乘搭飛機離港。律政司一方指,機票於同年11月28日購入,顯示許是有預謀行事。

律政司一方指,許提供虛假的資料,以逃離香港,阻礙其被控的案件進行,要求法庭判許罪成。律政司一方又透露,許涉及的案件,現時只有一宗已排期審訊。

案件編號:HCMP 8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