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再有女職員被控提堂 准1萬元保釋候訊

撰文:朱棨新 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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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疑有兒童受虐案件,早前有26名職員涉案被控,今(17日)再有1名院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她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踏入案發地點及接觸童樂居的職員和兒童。

32歲被告李佩貞,報稱無業及前幼兒工作者,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指其於2021年12月12日,在香港九龍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2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女童H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女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被告李佩貞(圖左)獲保釋後,在親友的打開雨傘保護下離開法院。(劉安琪攝)

由於控方不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裁判官批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但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一周要到警署報到2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案發地點及接觸童樂居的職員和兒童,不得參與任何涉及照顧兒童的工作。

案件編號:KCCC 64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