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告郭榮鏗等三人誹謗案 法官批准由陪審團審理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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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三年前,入稟控告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誹謗,認為三人的言論意指何君堯和黑社會有關連。與訟雙方早前申請,加入陪審團審理案件。高等法院法官今(18日)頒判辭,指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認為代表公眾的陪審員,是最適合的人選去決定涉及言論是否屬誹謗,遂批准申請。

原告為何君堯,被告為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

法官在判辭指,這宗誹謗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原告和三名被告案發時均為立法會議員,而前者現時仍擔任議員之職。原告為事務律師,曾任香港律師會會長,首被告郭榮鏗則是大律師。法官認為,代表公眾的陪審員,是最適合的人選去決定涉及言論是否屬誹謗。

法官又指,本案並非涉及大量的文件,而且不少為媒體的報導,該些報導不會出現專業術語。至於涉案的影片亦已在網上流傳,內容都是講及社會事件,陪審員不難理解。此外,本案審期預計不會多於10天,法官認為不會因加入陪審團,而令審訊時間大幅延長。

法官因此頒令,案件設陪審團審理。

案件編號:HCA19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