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WFH時在健身集團兼職 卻訛稱沒有外在工作 判社服令120小時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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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郵差於香港郵政實施歇性實施在家工作(「WFH」)期間,在未有獲得批准下,於一健身集團當兼職,惟他為想通過試用期,訛稱他並未有擔任外間工作,因而遭廉署拘控,他早前承認欺騙主事人,今(13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被告許紹基,31歲, 承認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2月初加入香港郵政當郵差,試用期為三年,他獲派駐香港仔派遞局。被告入職香港郵政前,在一個健身集團任職會所主任。他在同年2月底曾向香港郵政申請在該健身集團從事外間工作,但遭拒絕。

香港郵政於2020年5月底及6月初分別向被告發出便箋,要求他提供資料,包括他自加入香港郵政後,有否從事外間工作。被告書面回覆稱他沒有從事外間工作。

香港郵政於2020年間歇性實施在家工作(「WFH」)安排,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趁機到健身集團「秘撈」,並於2020年1月至9月期間,在該健身集團所管理的兩間會所任兼職高級會所主任。被告期後承認為了通過試用期,明知該兩份回覆載有虛假陳述,仍向香港郵政呈交該些文件,意圖誤導香港郵政。

案件編號:ESCC 23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