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在家工作期間到健身集團兼職 認欺騙主事人 下月判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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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於2020年間歇性實施在家工作(「WFH」)安排,惟一名郵差卻趁機到健身集團「秘撈」,擔任會所主任,局方向他發便箋查問時,郵差卻訛稱未有從事外間工作。他今日(18日)承認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辯方求情指廉署進行調查時他表現合作,過往品格良好,望可輕判。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3月18日判刑。

被告許紹基(30歲)原被控四項罪名,而由於他願意賠償郵局逾1200元損失,控方就2項欺詐罪不提證供起訴,最終他今日承認另外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於健身集團兼任高級會所主任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2月6日開始在香港郵政擔任郵差,而被告若未獲批准,不得從事外間工作,惟2020年1月至9月他卻在一個健身集團擔任兼職高級會所主任。

回覆便箋稱未有從事外間工作

香港郵政曾向被告發便箋,查問他有否從事外間工作,惟被告在2020年5月7日及6月4日,透過回覆便箋均訛稱從未從事外間工作。

已辭去郵差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品格良好,求學期間從未作出不誠實行為,被告去年8月已辭去郵差工作,亦與廉署合作,望法庭可輕判。

案件編號:ESCC23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