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看lego被要求按摩下體 玩具店店員被裁定作猥褻行為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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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城中心玩具反斗城年輕男職員,涉在店工作時靠近一名11歲男童,觸碰對方的下體後自稱「有啲硬」,更要求男童幫他按摩。他早前否認非禮等2罪,暫委裁判官伍凱麟今(19日)在東區法院就案件裁決,認為不能排除被告是不小心觸碰到事主的下體,裁定店員脫非禮罪,但被告將男童的手拉向其下體,唯一的推斷是想要男童摸其下體,終裁定其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罪成。案件押後至5月3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溫諾賢(22歲),被控非禮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2罪,指其於2019年7月6日,在太古城中心玩具反斗城內非禮男童X,及向X作出猥褻行為。辯方求情指,本案在同類案件中非最嚴重,且被告在案發時並未真正觸碰到X。

看lego覺下體有郁動

裁判官引述X供詞指,X當日在店內看Lego時,感到下體有郁動,但向下望卻不見有異常,被告則蹲在X旁邊。裁判官認為,基於X當時未發現其下體附近有手,故即使被告是在距離X最近的位置,法庭也不能排除他可能是因為無意撞到或收拾玩具時不小心碰到X,故裁定被告非禮罪脫。

男童的手曾被拉近被告下體

被告另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裁判官認為被告將X的手拉向其下體,最接近時僅有約4厘米距離,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想拉X的手觸摸其陰莖,甚至想X幫他按摩。對於辯方質疑X及其父母口供不一致,如X是說「下體」還是「下面」、「叔叔」還是「哥哥」等,裁判官認為這些口頭上的不一致,不足以令法庭認為X在說謊,裁定被告這項罪罪成。

案件編號:ESCC 259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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