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一受訪職場女性遇性騷擾 工聯會促增《性別歧視條例》阻嚇力

撰文:梁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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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將至,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今日(7日)公布,「在職婦女對性別歧視條例了解」調查。結果有六成受訪者稱,公司沒有設立哺乳空間或相關人事政策。
另外,有近一半受訪者稱,僱主沒有制定舉報性騷擾的相關機制。調查更發現,有近三分一受訪女性曾遭性騷擾,但僱員不知如何向僱主反映,或投訴後僱主沒有實質幫助,最後事件被淡化而不了了之。

工聯會婦委稱,在職婦女性別歧視多涉民事性質,阻嚇力不足,建議政府應就僱主轉承責任中加入刑責。調查結果亦反映僱主不了解《性別歧視條例》修訂內容,平機會應加強宣傳,讓職場婦女多一點尊重。

(左起)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副主任程岸麗、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李煒敏、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梁頌恩(公聯會婦委提供)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在296位受訪職場女性中,有63.9%表示,公司沒有設立哺乳空間或相關人事政策。《性別歧視條例》中,禁止歧視餵哺母乳女性的修訂內容,已於2021年6月生效。工聯會稱,調查結果反映相關公司沒有按新修訂進行調整,增加公司日後被投訴風險。

調查又發現,105位曾餵哺母乳的受訪者中,有近五成因公司缺乏哺乳空間,加重工作上的壓力。工聯會婦委促僱主,應提供哺乳環境及相應空間。

工聯會婦委指,在職婦女相關的性別歧視定罪一般為民事,阻嚇力不足。建議應就僱主的轉承責任中加入刑事檢控的罪行,以提升僱主保障僱員避免受性騷擾的意識。(工聯會婦委提供)

公司缺乏舉報機制 性騷擾事件不了了之

調查亦包括女性僱員於職場上遭受性騷擾的情況,在299位受訪者中,有45.2%的受訪者表示僱主沒有相關舉報機制,亦有36.8%的受訪者則表示僱主並未制定明確的投訴及求助措施。即使遭受性騷擾,僱員亦不知道如何向僱主反映及要求介入。

受訪者中,亦有110位在職女性曾遭性騷擾,佔約三分一。當中超過40%認為即使投訴後,僱主都沒有作出實質處理,或因管理層壓力息事寧人。部份則因對有關政策不信任,最終令事件不了了之。

《性別歧視條例》中有提及禁止歧視餵哺母乳女性的修訂內容,相關條例已於 2021年6月正式生效,僱傭雙方都必須要遵守。(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工聯會婦委稱,在職婦女遭受性別歧視多為民事性質,阻嚇力不足,建議政府就僱主的轉承責任中,加入刑事檢控的罪行,提升僱主保障僱員避免受性騷擾的意識。工聯會婦委重申,雙職婦女在工作及家庭照顧方面,都承受著無比壓力,希望婦女在職場或家庭上都可得到足夠尊重和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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