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涉訛騙聯交所案 詹聘資狀清洪作代表 將申請終止聆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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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與其兒子詹劍崙等4人,被指為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涉嫌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被控串謀欺詐聯交所等罪,今(26日)在沙田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申請獲批,案件將於6月16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詹培忠的代表律師指,將會申請終止聆訊,並透露已另聘請資深大狀清洪處理案件。

4名被告分兩案提控,首案3名被告:詹培忠(75歲、董事)、詹劍崙(52歲、商人)及王蓓麗(65歲,無業)。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涉案時期,詹培忠是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王則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在港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

另一案只涉被告馬鐘鴻(48歲、商人),他除被控兩項串謀欺詐,及一項洗黑錢罪,另被指於去年6月從水路非法入境,並無權限留在香港。因而被控一項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

代表詹培忠的大狀另透露,會申請將王蓓麗的案件分開。而代表其兒子詹劍崙的大狀在庭上透露,得悉清洪大狀曾去信律政司,因此要求控方披露信件內容及律政司回覆,又一度要求押後轉介程序,要求律政司要先行作出披露。

裁決官指轉介與否屬律政司的決定,看不到披露如何影響決定,拒絕押後申請,並將案件正式轉交區域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STCC376、33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