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記者涉裸跑 遭特務警追截狂奔脫衣 被噴胡椒噴霧除下內褲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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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於《蘋果日報》任記者的女文員,涉於去年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案件今(31日)在東區法院開審。特務警察供稱,被告當日在政總外未有理會他們的勸阻離開,他便追截對方,被告即狂奔並脫下身上衣服,他見被告停下來,便向她的面噴胡椒噴霧,當時已脫光上身衣服的被告坐下,並把下身的褲子包括內褲也除掉,至全身赤裸。案件審理完結,裁判官押後至6月20日裁決。

被告承認裸露及藏有大麻

被告鍾梓儀,24歲,報稱文員。她承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和管有危險藥物兩罪,但否認妨礙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在公眾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並藏有1個膠袋載有6.72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載有0.16克草狀大麻。她否認妨礙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其職責。

被告一邊快跑一邊脫衣

任職消防員的特務警察供稱,案發晚在政總外的水馬封鎖範圍駐守,在龍和道入口看見被告。對方未有理會他和同袍勸阻,走向夏慤道方向。被告被特務警察追截時,一邊快跑,一邊拋下背包和脫去上衣和內衣,惟最終停下。

被噴胡椒噴霧後脫下內褲

特務警察稱因擔心被告會傷害自己或他人,例如脫衣,遂向被告的面噴胡椒噴霧。被告疑坐下,再脫下短褲和內褲,至全身赤裸。有警員其後到達接手。

尿液驗出大麻

辯方則傳召兩名醫生出供,指被告在被捕當晚和翌日,均在其尿液中驗出大麻。

案件編號:ESCC275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