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快測陽性後到處播毒 FB帖明言去食藍店 還押候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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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機技術員在進行新冠病毒快速測試,並知悉其結果呈陽性後,疑不斷到處「播毒」,之後續不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又光顧元氣壽司及翠華餐廳等食肆,更在其Facebook發文稱:要去「食藍店」,又寫道:「元氣夠藍夠愛國,逐隻碟瀨乾淨先夠愛國」。警方查閱其八達通及安心出行紀錄後,發現他連續5天曾多次外出。技術員今(14日)承認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先為被告索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5日判刑,被告要繼續還押。

曾到訪黃大仙大帶多間食肆

被告林顯揚(28歲)被控於本年2月25日至3月1日期間,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新型冠狀病毒,仍到新蒲崗「叉燒丼家」、黃大仙新光中心「富臨皇宮」、黃大仙中心「翠華餐廳」、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元氣壽司」、新蒲崗大有街「新蒲崗冰室」 ,並乘搭九巴21號、91M、29M、小巴83A、及港鐵由彩虹至黃大仙的列車。

FB帖文去食藍店至有檢測結果為止

案情指,被告在2022年3月8日被捕,警方在他身上搜出手機、信用卡等,調查後發現被告在Facebook上發出多個帖文,被告早在2月24日已發帖文聲稱感冒了,又附上快測陽性結果的照片,並寫:「垃圾政府,檢測成個星期都黎都仲唔比個結果我」,他又指若仍未有檢測結果,將會:「日日出去食藍店食到你比我為止」。

翌日發帖文透露到訪新蒲崗食肆

被告在2月25日發文稱:「新蒲崗叉燒丼家!呢間餐廳真係冇得頂,口罩周圍擺,坐埋深喉都冇人理果然係顧客為先,而家要做守法市民去交樽了,聽日可能去美心」,並附上一張照片顯示深喉樣本收集包。他在2月28日亦發文稱「元氣夠藍夠愛國,逐隻碟瀨乾淨先夠愛國」。

警方在被告林顯揚的八達通及安心出行紀錄,揭發他呈陽性檢測後5天的行踪。(資料圖片)

犯案5天期間到訪多處

警方調查其「安心出行」及八達通紀錄,發現他在案發期內,曾到過多間食肆,及使用過不同的交通工具,根據其控罪書他該5天的行程包括:

2月25日,被告曾到訪新蒲崗景福街的叉燒丼家,並曾乘坐九巴21號路線

2月26日,被告曾到訪黃大仙新光中心的富臨皇宮。

2月27日,被告曾乘坐小巴83A路線,及黃大仙中心的翠華餐廳,並乘坐港鐵從彩虹站至黃大仙站。

2月28日,被告曾到訪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的元氣壽司店,並乘坐九巴91M號路線。

3月1日,被告曾乘坐九巴29M路線,及到新蒲崗大有街的新蒲崗冰室,及再次乘搭九巴91M路線。

警誡下稱2月26日快測已呈陰性

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2月23日至25日快測結果均是陽性,但2月26日後快速測試結果呈陰性,而按照防疫政策,被告應理在3月1日及2日獲陰性檢測結果才可外出,但他當時認為他不受法例規限,承認守法意識薄弱,並感到抱歉。被告又澄清他聲稱在餐廳內取深喉樣本只是謊言。

案件編號:KCCC6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