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官指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 兩少年改控誤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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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在上水拍攝示威者和清理路障市民的衝突,被飛磚擊中頭部死亡,兩名少年涉謀殺案,今(2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法官杜麗冰告知陪審團,她早前聽取雙方律師陳辭後,認為案中的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因此原本控告兩名被告的謀殺罪,會改以誤殺罪取代。由於辯方證人今未有空,案件押後明天繼續。

兩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9歲)和陳彥廷( 18歲),他們原被控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3項罪名,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4日謀殺羅長清(70歲),以及於同月13日與他人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意圖傷害案發時61歲的X,及參與暴動。

法官今早向陪審團表示,早前聽取律師陳詞後,認為案中的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所需的元素,因此該罪會被誤殺罪取代。法官又指,由於辯方的精神科專家今天未能出庭作供,案件押後至明天。首被告不會自辯和傳召證人,因此案件明天將會由次被告開始其辯方案情。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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