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迫子齊手淫 被告稱愛錫兒子多過自己 家中一隻鹹碟都無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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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要兒子一同看網上色情片兼齊手淫,並叫兒子看他與妻交歡直播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今(7日)播出被告被捕後與警方的䤸影會面。被告在會面中,不但否認全部指控,更自稱鍚兒子多過錫自己。對於被指向兒子播放色情片,他否認,並強調家中沒有色情片,指若警員在其住所找到一隻鹹碟,直言:「我乜都得」。他又稱,懷疑因與妻關係轉惡,猜測兒子被教唆。

47歲的被告被控10項罪名,包括4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3項殘酷對待兒童的交替性控罪。指他於2016年至2018年12月,在香港及澳門侵犯兒子X,案發時X約10至12歲。

47歲被告否認曾猥褻侵犯其子。(資料圖片)

辯方透露只會在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將不會出庭自辯。

指X有隱藏式陰莖會伸手

被告在會面起初便向警員強調:「你所講既罪行,我無做過」。警員就多項指控查問被告,包括被告涉在住所向X播放色情片,並展示陽具等。被告否認,指他錫兒子,又說:「錫個仔多過錫我自己。」會接送X放學和煮飯等。他續指X自小有隱藏式陰莖問題,會伸手入褲內,被告會因此打X的手,但強調沒有觸及對方的下體。

無向X露下體或自瀆

被告又指家中沒有色情片,反指警員可到其住所搜查,並說:「(若)有一隻鹹碟,我乜都得。」被告又稱,除了曾和X一同洗澡外,從未有在X面前露出下體,或在X面前自凟。

有攝錄鏡頭但沒有接駁

對於被指在房間安裝鏡頭,迫兒子在另一房間用平板電腦觀看被告和妻子交歡,被告強調指該攝錄鏡頭只是「嚇」X,令他做功課,該鏡頭沒有接駁。他提議警員查看雲端,以確定是否有色情片段。

到澳門只在酒店大堂等過夜

警員問被告涉在澳門侵犯X時,被告指他和兒子很晚才到澳門,未能租住酒店,兩人是在酒店的大堂等過夜。

指妻返教會後性情大變

被問及X為何作出的指控,被告指和妻子婚姻關係破裂後,X跟隨母親同住。被告不知兒子為何「砌出一個咁嚴重的指控」,不知X是否被教唆,但承認屬猜測。被告又指,X稱遭外婆強迫返教會,被告指該教會有問題,其妻子返教會後亦性情大變。

案件編號:HCCC25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