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偷經審訊裁罪脫 指警司主審紀律聆訊不公 入稟求擱置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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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偷拍女子裙底被控的警員,經審訊後被裁定有違公德行為罪不成立。該警員指在接受警方內部的紀律聆訊時,向投訴警察課索取調查報告,以在紀律聆訊中作自辯之用,又稱在紀律聆訊中遭一名警長違法對待。惟他向主審的警司申請擱置聆訊,以處理其投訴和索取報告時,警司拒押後並展開聆訊。警員認為警司不公,上周五(16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暫時擱置聆訊進行。

申請人為英裕泰,答辯人為香港警務處李德中警司。資料顯示,英曾被指穿上內藏有鏡頭的鞋,在港鐵站內涉偷拍女子裙底。經審訊後,被裁定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不成立。

申請人英裕泰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要求取調查報告申押後被拒

英在申請書指,他向投訴警察課申請,索取一名紀律聆訊證人警員的調查報告,以用以自辯之用。他強調該報告非機密,與紀律聆訊有關,以指證證人警員的證供不誠實,曾作假口供。惟李拒絶押後聆訊以等候報告。英認為李的決定偏頗,違反《警隊條例》,令涉違紀者不能有「取閱紀錄文件」的法律權利。

指在紀律聆訊中遭一名警長違法對待

此外,英亦指在紀律聆訊中,一名警長違反程序和違法對待申請人,損害他的法律權益,令聆訊不公,影響結果。惟李未有理會其投訴,展開聆訊。

英認為此等權利涉及停職警員的利益,負責主審的警司需處理事件。惟李未能公平公正處理,因此要求暫時擱置聆訊,直至他應得的法律權益得到保障。

案件編號:HCAL9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