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公司經理涉隱瞞與供應商的權益 騙取逾7千萬元 案押後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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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電機公司前經理,涉嫌隱瞞自己和家人在一間供應商的權益,六年半內詐騙該公司向供應商發出逾1,300張電子零件採購訂單,總值逾7,000萬元。案件將於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月12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署方搜證,獲裁判官批准。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被告佘日榮(58歲,工廠工人),被控兩項欺詐罪。

控罪指,佘日榮分別於2010年9月2日至2014年6月5日、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隱瞞或沒有向德昌電機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即德昌電機工業製造廠有限公司或德昌電機(香港)有限公司,披露他及/或他的家人在益騰企業有限公司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集團及/或其子公司(i)把益騰加人認可貨物供應商名單和保留在名單內,及(ii)向益騰發出採購訂單而導致益騰獲得利益,或該集團及/或其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 230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