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分判商董事涉誇大運費 差額當「甜頭」 13萬元賄物流經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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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訴豐榮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涉嫌誇大運費,將差額當「甜頭」,非法回佣逾12萬元人民幣(折合約港幣13萬元),行賄一間物流公司經理,以維持良好關係及獲取優待,涉多份外判物流訂單共值約170萬港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周四(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訴豐榮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資料圖片)

被告廖觀明(54歲),為豐榮唯一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另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的交替罪名,違反普通法。

訂單共值約170萬港元

豐榮自2018年5月起受達通國際陸運有限公司委託為分判商,為達通母公司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的顧客提供跨境物流服務。嘉里物流另一間子公司一名經理負責判授物流訂單予分判商。

被告涉嫌於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間,與其豐榮生意夥伴及上述經理一同串謀,使經理接受非法回佣逾12萬元人民幣以優待豐榮。

交替罪名指被告涉嫌於上述期間,與該生意夥伴及經理一同串謀詐騙達通,向達通偽稱豐榮付款單準確顯示運費,從而誘使達通向豐榮付款。案發時達通外判多份訂單予豐榮,共值約170萬港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被告涉嫌與上述人士串謀誇大豐榮付款單上的運費,及把逾12萬元人民幣的差額交予上述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