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准債務重組 官指方案切實可行 透露新投資者注資30億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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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團旗下的香港航空,早前尋求英國及香港的法庭通過其總值62億美元(約490億港元)債務進行重組,先後獲批准。而高等法院今(20日)頒判辭,解釋批准的理據。法官指,涉案本港的債務重組方案切實可行,而且亦在債權人會議中獲通過。判辭亦透露,港航以發行新股方式,獲新投資者注資30億港元。

法官在判辭透露,港航的業務受疫情嚴重打擊,截至去年底,總債務約為49億港元,涉及債權人包括銀行、飛機租賃公司和債券持有人等。若未能進行債務重組,港航很大機會清盤。為解決其財務狀況,港航除了提出本港和英國的債務重組方案,亦獲新投資者「Hong Kong Air Limited」注資30億元,港航則發行新股予新投資者。而本港的債務重組方案,主要處理無扺押的債務。

法官續指,認為涉及本港的債務重組屬切實可行,債權人在新方案下可收到的債項較清盤為多。港航亦已於本月1日召開債權人會議通過該方案,故法庭亦作出批准。

案件編號:HCMP147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