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貪案】終極上訴前呈千頁文件 官指:奢侈的50小時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的終極上訴,將於下月9日展開;惟司法常務官今突召開指示聆訊,透露雙方律師傳入有關馬灣及西九發展逾1千頁文件,單就這文件,估計陳詞也需50小時,但案件只排了兩天共10小時聆訊,形容這是「奢侈的50小時」,下令其中逾600頁文件毋須存檔,並強調司法常務官有權向雙方就呈上而無提及的文件徵收訟費,以示懲罰。

新地案4被告(從左至右):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Getty Images)

四名上訴人:許仕仁、關雄生、郭炳江和陳鉅源今沒有到庭,只有律政司,及郭炳江及陳鉅源的代表律師出庭。

司法常務官鄺卓宏甫開庭指,在處理案件有關的文件時,發現有逾1000頁涉及馬灣及西九龍發展的文件,指每頁以3分鐘時間陳詞,估計需時3000分鐘,即約50小時,但案件只預留兩天共10小時聆訊,指出若存檔文件在聆訊時沒有提及,司法常務官有權向雙方徵收訟費,以示懲罰。

官指文件可以簡化

鄺官向向律政司及郭炳江律師質疑,該千頁文件涉及馬灣及西九計劃,終審法院只批准上訴就優待行為作法律爭拗,根本無需那些文件,上訴人可按實際需要,着法官閱覽合適文件,認為郭只須提供一份能表達事件背景的時序便可。

鄺官最後剔除涉及馬灣及西九計劃的文件,若郭仍認為必須,可明天內提交有關文件予律政司,再由律政司綜合文件。

案件下月終極上訴

案情指,許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務司長前後,從新地高層收取850萬元及1,118萬元、免租金租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4名被告於2014年12月被高院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許被判監7年6個月、陳判監6年、郭和關各判監5年。四人中暫只有郭炳江獲保釋候上訴。案件已定於下月9日終極審訊。

案件編號: FACC 12-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