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中心過渡安排2.28結束 2.22起不再接受申請入住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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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走向尾聲,本港加速復常步伐。政府早前公布,1月30日起確診人士無須再隔離,但會提供過渡性安排,如市民自願入隔離中心,仍可以申請。港府今(17日)再提醒市民,有關的過渡性安排將維持至2月28日供香港居民使用,由於入住隔離設施的人士最多可以逗留七天,最後申請入住日期為2月21日,而上述安排同時適用於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為檢測陽性院舍院友提供服務的暫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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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逗留7天 2月21日最後申請入住

港府早前公布,1月30日起確診人士無需再隔離,意味著隔離中心亦已完成其歷史任務。考慮到部分感染人士因居住環境擠迫以及有同住家庭成員屬高風險人士,故當時政府表示仍可安排仍希望入住隔離中心的確診者入住,不過相關安排僅維持在本月底。

政府今(17日)再提醒市民,有關的過渡性安排將維持至2月28日供香港居民使用,由於入住隔離設施的人士最多可以逗留七天,最後申請入住日期為2月21日,而上述安排同時適用於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為檢測陽性院舍院友提供服務的暫託中心。

隨着過渡性安排結束,衞生署再次提醒檢測陽性的市民應採取預防呼吸道疾病的各項健康措施建議,包括注意個人衞生,盡量減少與同住人士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接觸,並盡可能打開窗戶以保持單位空氣流通及每日清潔和消毒家居環境。

另外,感染人士應時刻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如出現症狀或病徵惡化,必須盡快求醫。檢測陽性但沒有病徵的人士應避免前往公立醫院或普通科門診,以將珍貴公共醫療服務及資源保留予有需要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