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親密友人關係轉差 31歲男網上披露對方私隱 涉違起底罪被捕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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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4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31歲男子涉嫌「起底」,他與事主原為親密友人,但去年初關係轉差,其後他在去年7月至12月在社交媒體平台先後發布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包括對事主負面評價、其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手提電話號碼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

私隱公署表示,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 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本為親密朋友,及至 2022 年初兩人關係轉差。其後,在2022 年 7 月至 12 月期間,有人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上先後發布了合共四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手提電話號碼、性別、年齡、相片、醫療報告,以及一張略去部份內容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