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電子書|申訴專員調查揭康文署5宗罪 促研增電子書借閱期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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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31日)宣布完成一項有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共圖書館電子書借閱服務的主動調查,並向康文署提出共6項建議。調查報告指出電子書借閱服務5宗罪,包括欠充分理據下,部份電子書的借閱期較實體書短、未有系統地蒐集分析及記錄電子書的借閱及輪候情況、採購電子書審批程序不一、絕大部份電子書僅有一個複本及意見調查成效不彰。

申訴專員建議康文署持續檢視情況並考慮可否延長電子書的借閱期,確保讀者有合理時間閱讀電子書,同時要加強現有機制,有系統地恆常檢視各電子書館藏及電子書使用量及借閱情況,例如輪候預約的讀者人數,以及預計輪候時間。申訴專員公署稱,康文署大致接納該署提出的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公共圖書館欠充分理據下,部份電子書的借閱期較實體書短而欠充分理據下,部份電子書的借閱期較實體書短。(申訴專員公署圖片)

部份熱門電子書的預約以月甚至年計

申訴專員公署指,康文署轄下香港公共圖書館在2001年推出首個電子書館藏,現時,公共圖書館的電子書館藏已增至14個,提供逾49萬本電子書(包括複本),但在2020年爆發疫情後,康文署曾數度暫停開放公共圖書館及調整服務,市民對公共圖書館電子書的需求急升,部份熱門電子書的預約輪候人數持續高企,輪候時間以月甚至年計。

大部份電子書館藏的借閱期訂為5天或7天較實體書短

就康文署公共圖書館電子書借閱服務,申訴專員公署有多項評論及建,當中,公署指部份電子書的借閱期較實體書短而欠充分理據。報告稱,康文署認為電子書便利閱讀及借還,為免妨礙電子書的流轉,故把大部份電子書館藏的借閱期訂為五天或七天,較實體書14天的借閱期為短。

申訴專員公署指製訂借閱期應顧及讀者 否則影響借閱意欲

申訴專員公署雖理解康文署在釐訂借閱期時需要考慮電子書館藏的規模、使用率、線上閱讀功能及限額,以及對輪候時間的影響等多項因素,但認為康文署釐訂借閱期時,亦應同時考慮電子書內容長短,顧及讀者所需的閱讀時間,否則會影響讀者借閱電子書的意欲,也違背了該署鼓勵市民閱讀的理念。

採購電子書審批程序不一 絕大部份電子書僅有一個複本

此外,報告又指康文署未有系統地蒐集分析及記錄電子書的借閱及輪候情況、採購電子書審批程序不一、絕大部份電子書僅有一個複本及進行讀者對電子書服務的意見調查成效不彰。

申訴專員趙慧賢3月31日宣布完成一項有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共圖書館電子書借閱服務的主動調查。(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趙慧賢:電子閱讀大勢所趨 康文署應重視以推動閱讀風氣

申訴專員趙慧賢稱,在展開初步查訊後,康文署因應公署的意見及觀察改進香港公共圖書館的電子書借閱服務,公署對康文署的積極態度予以肯定。公署又理解,疫情穩定且社會各方面開始復常後,市民對借閱電子書的需求不會繼續急速上升,但考慮到電子閱讀乃大勢所趨,故康文署應重視其電子書館藏相關的工作,持續提升公共圖書館電子書借閱服務,以推動香港的閱讀風氣。

申訴專員趙慧賢3月31日稱,電子閱讀乃大勢所趨,康文署應重視其電子書館藏相關的工作。(資料圖片)

公署在調查報告向康文署提出了六項建議,包括:

.持續檢視情況並考慮可否延長電子書的借閱期,確保讀者有合理時間閱讀電子書;

.加強現有機制,有系統地恆常檢視各電子書館藏及電子書使用量及借閱情況,例如輪候預約的讀者人數,以及預計輪候時間;

.持續監察公共圖書館採購電子書的工作,確保擬揀選入藏的電子書須經館藏發展會議審批;

.持續檢視採購電子書的安排,根據熱門電子書的使用及輪候情況積極考慮購置更多額外複本及/或新版本;

.日後進行讀者意見問卷調查時,為電子書服務制訂針對性的題目,以便公共圖書館可藉該調查更具體掌握讀者對電子書服務的意見;及

.善用香港公共圖書館的網頁及社交媒體帳戶推廣電子書目,例如提供其他外語電子書、10大最高使用量電子書、熱門電子書新版本,以及適用的電子書閱讀器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