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保送免學費負笈英國 足療師視覺矯正師學成須公院工作5年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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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院校現時未有認可的足病治療師及視覺矯正師的培訓課程,惟公院須有相關人手治療病人,醫管局由2005年起不定期設海外培訓資助計劃,全額資助合資格人士學費到外國讀書,並規定其獲得足病診療學或視覺矯正學學位後在公立醫院服務至少五年。

足病診療學及視覺矯正學學士課程每期分別提供名額約2至3名,今年度的海外培訓資助計劃申請截止報名日期為4月10日。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專職醫療)潘綺紅解釋,每年醫管局會有2至3名的足部治療師及視覺矯正師因不同原因包括退休等離職,故海外培訓資助計劃的名額制定會按實際服務和人手需求,不定期推出及制定名額數量。

由於本港大專院校現時未有認可的足病治療師及視覺矯正師的培訓課程,故醫管局由2005年起不定期設海外培訓資助計劃,全額資助合資格人士學費到外國讀足病診療學或視覺矯正學學位課程,並規定其在獲得學位後須在醫管局服務至少五年。

新一輪計劃4.10截止報名

相關計劃今年再度推出,醫管局將挑選各2至3名的合資格人士,保送其到英國留學,當中修讀足病診療學學士課程的將保送至北安普頓大學 (University of Northampton),而修讀視覺矯正學學士課程的則會保送至利物浦大學(University of Liverpool)。資助計劃申請截止報名日期為4月10日。

生物學系畢業後曾當秘書 參加計劃初學足病診療

城大生物學系畢業的陳卓晞在2019年參加有關計劃,獲挑選到英國北安普頓大學培訓,並在近日回流到伊利沙伯醫院當駐院足病診療師。她透露,是在偶然機會發現計劃,當時是秘書,工作每日都是處理大量文件,由於自己想做一些接觸人的工作,加上計劃全額資助學費,故就選擇參加計劃:「其實之前我都唔知足病診療師係咩嚟。」

北安普頓大學每周提供實習機會 陳卓晞稱足病診療具意義:腳是人的「根」

她表示,在了解多了足病診療師的職業外,認為此工作十分有意義,因為腳是人的「根」,而足病診療師可以為患有足部、腳踝和小腿問題的病人提供治療,為病人舒緩痛楚和減輕症狀。她亦透露,北安普頓大學每星期都會提供實習機會予學生,另外亦設有解剖的課程予學生更了解下肢的血管。

利物浦大學修讀視覺矯正學學士課程 黎兆華讚同學願交流

同樣獲挑選到英國留學的還有香港眼科醫院駐院視覺矯正師黎兆華,她在2018年畢業於港大生物醫學系,比起在實驗室做實驗,更喜歡接觸人的工作,故參加計劃。不少人憂心到英國留學會否很難融入當地,她表示,在利物浦讀書期間有參與不同學會及課外活動,故很快就融入社區,加上英國讀書環境學生間競爭心態較低,大家都願意互相幫助及分享教學資源。

對香港有歸屬感 希望可以服務香港市民

足病治療師及視覺矯正師在外國吃香,被問到在公院工作五年後會否移民,兩人均表示,於香港出世於香港生活,加上家人都在港,對香港有歸屬感,故希望可以服務香港市民。她們亦分享成功獲挑選保送到海外培訓的「貼士」,指報考者須了解相關行業資料,解釋為何自覺適合或希望投身行業,如曾做過有關連的工作或相關行業的義工亦可以提及。另外,她們亦指,醫管局的面試會以中及英文進行,報考者可就相關方面做好準備。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潘綺紅表示,每年推出後都會有雙位數字的申請參與競爭。(張浩維攝)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潘綺紅表示,相關計劃過往都很受歡迎,每年推出後都會有雙位數字的申請。她強調,不同學歷背景申請人均會被考慮,特別是與醫療衛生、工程或理科相關之科目及態度正面、主動積極及致力成為足病診療師或視覺矯正師之申請人或會獲優先考慮。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潘綺紅強調資助計劃非因為人手短缺產生

醫管局現時共有55名足病診療師及24名視覺矯正師於七個聯網提供服務,潘綺紅承認,每年醫管局的足病治療師及視覺矯正師各有2至3名因不同原因包括退休等離職,故海外培訓資助計劃的名額制定會按實際服務和人手需求,不定期推出及制定名額數量。她補充,醫管局除就相關行業設海外培訓資助計劃外,亦會進行本地招聘,強調計劃非因為人手短缺而產生。

她又指,過去五年已保送18名足病治療師及11名視覺矯正師到英國培訓,而過去舉辦過多次海外培訓資助計劃,只有一人未能完成計劃而須要退回資助金,而完成海外培訓資助計劃後不足五年就離開公院的人亦是極少數,相關人士須按比例退回資助金及行政費用。

足病診療師學士課程資歷要求:

1/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至少有一科理科科目考獲 C 級或以上;或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至少有一科理科科考獲目第 4 級或以上;或擁有與醫療衛生、工程或理科相關課程的學士學位;及

2/英語能力有一定基礎,須在國際英語測驗系統(IELTS)中取得 6.5 分或以上;或在檢定非英語為母語者的英語能力考試(TOEFL)中取得 550 分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及

3/ 能操流利粵語及良好中文書寫能力

視覺矯正師學士課程資歷要求: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有四科(須包括英文、數學及一科理科科目)考獲第 4 級或以上的成續,其中一科要考獲至少第 5 級;或擁有與醫療衛生或理科相關課程的學士學位,並取得二等二級榮譽學位或以上資格;及

2/英語能力有一定基礎,須在國際英語測驗系統(IELTS)中取得 6.5 分或以上;或在檢定非英語為母語者的英語能力考試(TOEFL)中取得 550 分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及

3/ 能操流利粵語及良好中文書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