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前助理總經理涉索賄12萬 和兩下屬同被控 准保釋候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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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日前起訴《香港商報》一名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指他涉向四名下屬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2萬元,涉及四人為報館活動取得贊助費而獲支付的佣金,而其中兩名下屬涉嫌向該助理總經理提供賄款亦被起訴。案件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再訊,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所需的文件,期間三名被告准繼續保釋。
三名被告依次為胡桁誌(又名胡智衡,42歲 ),李國維(49歲)和敖錦輝(43歲),胡案發時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李和敖則為廣告部銷售代表。
胡桁誌和李國維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指他們於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間,向黃美琪和蘇嘉琪索取她們可獲佣金的30%,作為胡協助他們取得贊助的誘因或報酬。
李國維和敖錦輝亦分別4項和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們於相同時間,向胡桁誌提供4筆合共約8.3萬元,和一筆5000元的的賄款,作為胡協助兩人取得贊助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ESCC73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