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監督偽造工人出勤記錄 騙得薪酬逾86萬元 認欺詐等罪囚20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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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屋苑承辦商前清潔監督,涉在近兩年的間內,虛報3名清潔工人的出勤紀錄,欺詐薪金逾86萬元。他事後被廉署拘捕,並控告欺詐及偽造等6罪,監督承認控罪,今(4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其行為利用了公司的信任,涉案時間不短,有一定程度預謀,判囚20個月。

被告鄭展圖,63歲,張記環保有限公司(張記)前清潔監督,被控兩項欺詐、兩項串謀詐騙,及兩項偽造。案件於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間發生。

被告鄭展圖在屯門法院認欺詐等罪囚20個月。(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認罪有悔意,法庭接納其實際得益比控罪提及的少。考慮到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利用了公司的信任,涉案時間不短,有一定程度預謀,不止一人犯案,就6罪判被告入獄20個月。

被告負責處理出勤記錄及計算薪金

案情指,被告當時是張記清潔監督,張記是屯門一個私人屋苑的清潔服務承辦商。被告獲派駐該屋苑,負責監督由張記聘用及由其承辦商維美清潔公司(維美)提供的清潔工人,並處理他們每月的出勤記錄以計算薪金。

訛稱多聘1工人及改另兩2工人出勤記錄

被告向張記及維美偽稱,一名男子是該屋苑的清潔工人,並捏造其出勤紀錄,意圖詐騙而誘使張記直接或透過維美向該男子支付薪金共逾20萬元。被告另串謀另外兩名清潔工人,揑改二人的出勤紀錄,以誘使張記向二人支付薪金共逾66萬元。此外,被告亦以該名男子及其中一名清潔工人的名義,製造兩份工作申請表,以誘使張記接受它們為真文書,並信納該二人分別申請清潔工人及管工一職。

被告要兩工人交回大部份薪金

案情續指,被告偽造該兩份工作申請表及揑改上述三人的出勤紀錄,以欺詐張記向他們支付薪金共逾86萬元,並要求其中二人向他交回大部份薪金。

案件編號:TMCC12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