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指學生會政綱「不符社會標準」將作處分 幹事會:上訴到底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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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幹事會內閣「滄溟」本月初上任。校方今(17日)發聲明指,4月初接獲有關幹事會政綱、年度計劃書及財政預算案的投訴,經了解後,認為學生會網上平台發布的資料,「部份對過去事件的描述,出現誇大、缺乏事實根據及偏頗的情況,並不符合社會的標準和價值觀。」校方認為,上述投訴成立,並會對相關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滄溟」深夜回應表示,校方對幹事會成員作出的懲治其中一項為「禁止幹事長、內務副幹事長、外務副幹事長及外務秘書參與大學一切委員會及學生組織之管理工作」,直至明年8月底。「滄溟」批評校方沒有給予公開澄清或回應機會,幹事會成員將會根據校方紀律懲處程序上訴到底。

浸大指,有關學生會網上平台發表的資料投訴成立,相關學生會接受紀律處分。(資料圖片)

浸大表示,大學尊重言論自由,致力維護社會的道德標準,期望學生尊重文明社會的基本信念,明白誠信、負責任及守法的重要性,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公開發表資訊,均需要遵守這些重要的道德標準。

至於具體投訴成立的內容、多少名學生將被處分、處分結果等,校方回覆查詢指無補充。

浸大學生會新內閣「滄溟」本月初上任,並在社交專頁發表宣言,校方稱接獲相關投訴,並裁定成立。(「滄溟」facebook)

幹事會多人被禁參與學生組織管理 面臨自動解散

幹事會內閣「滄溟」在官方Instagram發表回應,指出校方對幹事會成員作出的懲治其中一項為:禁止幹事長、內務副幹事長、外務副幹事長及外務秘書參與大學一切委員會及學生組織之管理工作,包括學生會、校董會、教務議會、學科學會、興趣學會、宿生會等,即時生效至2024年8月31日。

根據該校學生會會章,在幹事會任期內,若幹事長、內務副幹事長及外務副幹事長之職位同時懸空,或幹事會全體成員不足五人,幹事會須自動解散。如涉及以上懲治的四名成員按校方紀律處分要求辭職,幹事會將自動解散。

批評校方無給予機會公開澄清或回應

「滄溟」表示,4月4日接獲校方「通知」收到相關投訴,至今逾兩星期,仍未收到投訴信之副本,故從未查閱過投訴之具體內容;學校高層以保護投訴人私隱為由,只願選擇性透露部分內容。「本會作為被投訴對象,既沒有參與整個聆訊過程的權利,校方也沒有給予作出公開澄清或回應的機會」,促請校方給予合理解釋,以證明校方所作之處分是經過「詳細了解」和合乎程序公義。

該會重申,幹事會的競選政綱中所引用的相關資料,均是可從網上報道找到的客觀事實,絕非誇大或缺乏事實根據,因此幹事會成員將會根據校方紀律懲處程序上訴到底。

滄溟對於校方懲處幹事會成員之決定表示遺憾,現促請校方收回相關決定,尊重學生自治,守護院校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