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港燈停電反或可獲獎賞 梁熙倡參考港鐵機制單一事故計罰則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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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區周三(19日)凌晨廣泛地區停電長達近一小時,港燈指供電系統在凌晨進行線路保養維修時有設備發生故障,但按港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即俗稱的利潤管制協議),港燈在65分鐘內恢復供電,或可獲額外0.015%准許利潤。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今(20日)於港台《千禧年代》表示,穩定供電是港燈責任,認為相關獎賞不合理,且港燈本身亦享有8%利潤保證,促應參考港鐵機制,按單一事故計算罰則。有聽眾同意梁的說法,認為《協議》非常保護兩電:「(今次事件)點解仲要獎佢(港燈)?仲要不停加我哋電費。」

▼ 港島多區停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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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問:係咪世界沒日? 梁熙指港燈有獎賞不合理

梁熙指,港島區停電事件,受影響市民反應兩極,有街坊指當時漆黑一片,街上交通燈無亮燈,「話係咪世界沒日」;另亦有街坊反應較冷靜,形容習以為常,「細個時都成日係咁。」他認為,港燈昨日於港島區多區停電長達近一小時,但根據港府與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在65分鐘內恢復電力仍有補貼0.015%,他認為做法不合理,實值得檢視。

梁指《管制計劃協議》有漏洞:穩賺唔蝕嘅生意我都想做

他續說,穩定供電是港燈責任,其亦享有8%利潤保證,「穩賺唔蝕嘅生意我都好想做,出意外仍有獎勵難以接受。」他認為,應參考港鐵機制,按單一事故計算罰則,「唔係計晒成年嘅(事故)先計個平均,當年嘅釐定係有漏洞。」

環境及生態局昨日晚上回覆指,今年會與兩電就《協議》作中期檢討,會考慮公眾意見、過去幾年兩家電力公司運作表現,以及最新的經濟狀況後,並提出修訂賞罰機制,例如需考慮每宗事故的情況,而不應只是簡單計算停電或復電的時間等,以加強保障市民利益。梁熙認為局方反應迅速,惟港燈對事故成因交代較慢,促盡快交代更多細節。另外,機電署已要求港燈盡快查明事故成因,並就事故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市民質疑《協議》太過保護兩電

聽眾盧先生指,自己從事新地盤的機電設計工程包括冷氣及控制系統等,惟兩電不時出現壓降,「瞬間停半秒,都影響到啲機件冧晒機」,每個地盤需因而額外作維修保養,成本達七位數,亦要與業主攤分,曾向兩電提出賠償追討,惟對方稱壓降是正常情況。他批評,利潤管制協議非常保護兩電,「(今次事件)點解仲要獎佢,但仲要不停加我哋電費。」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同意影響供電質素要有處罰,促請環境及生態局盡快交代後續處理。他又認為,港鐵對事件反應及發佈訊息較慢,認為有需要詳細交代事件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