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貴子及康宏前高層脫訛騙罪 律政司指原審官犯錯 要求案件重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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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壇醫生」之稱的商人曹貴子,被指於2016年擔任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旳影子董事期間,與兩名康宏的時任高層串謀詐騙,在推動康宏環球子公司收購由曹任大股東的信盈國際時,沒有向康宏董事局和聯交所等申報。三人於2020年被裁定相關控罪不成立,而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今(27日)在上訴庭處理。律政司一方強調本案涉及上市公司,並非「家天下」,需保護小股東等;又指時任高層是曹的心腹,若「主子」作出隱瞞,心腹亦會協助,指原審官有錯之嫌,要求案件發還重審。法官稱會在半年內下達裁決。

三名被告分別為曹貴子、陳麗兒和陳毅凱,原被控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康宏環球控股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並在沒遵守《上市規例》下於20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

3人另被控一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指他們於2017年3月29日,意圖就有關康宏環球的事務欺騙公司成員,贊成公司的《2016年年報》,而他們知道年報內容是或可能是誤導、虛假的。

曹貴子案三名被告經審訊後全部脫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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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非執董不知曹是大股東

律政司代表陳詞指,就曹貴子是否信盈國際的大股東,以及曹是否康宏環球的實際股東,原審法官裁定此兩件事都是「人盡皆知」。惟律政司指,當時董事局中兩名非執行董事不知情,他們指若知悉相關事件,會視案中的交易為關連交易。其中一名非執董指,認為董事局有責任開會披露,並尋求獨立核數師及法律意見。

就原審法官指曹貴子是信盈國際的大股東,有相關的公開紀錄,律政司強調信盈國際在英屬處女島註冊,其公司股東資料並非公開。

形容交易私相授受

律政司形容是次交易屬私相授受,又強調是次涉及上市公司,並非「家天下」,需保護小股東等。此外,律政司指陳麗兒和陳毅凱兩人,和曹貴子關係密切,原審法官形容兩人是曹的心腹,若主子作出隱瞞,其心腹亦會協助。

要求案件應發還重審

律政司強調,原審法官就事實方面的裁定有誤,引致最終裁決,等同法律上出錯,認為案件應發還原審法官重審。

辯方指正副主席均知曹是賣方

代表曹貴子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則指,當時董事局的正副主席均知曹是交易賣方的其中一人,原審法官亦裁定康宏環球內的各人都知悉公司由曹控制。他質疑若連正副主席亦知悉,怎可能說董事局不知情。

是否作公布應由董事局決定

王正宇又指,是否就交易作出相關公布,是董事局的決定,控方說法是把責任推給三名被告。

代表陳麗兒的資深大律師黃珮琪則指,以案件呈述只可就法律問題提出上訴,律政司是次提出的都是事實裁決。

案件編號:CACC2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