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恒地前經理貪污 涉收18萬元利益逾10次按摩 披露招標文件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訴恒基地產時任工程經理及四個分包商的五名董事及職員行賄受賄,該名經理涉嫌接受同案被告提供的利益,包括10萬元現金、4部智能電話、其父親近萬元壽宴費用、其兒子約5,700元澳門酒店住宿費、逾10次按摩服務等,總值約18萬元,以在恒地10個建築項目多項分包工程合約招標過程中協助對方,向他們披露內部文件及資料。他們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訴恒基地產時任工程經理及四個分包商的五名董事及職員行賄受賄。(資料圖片)

被告分別為蘇淳清(55歲),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時任高級工程經理;麥鴻藻(66歲)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鄭偉成(40歲),景澤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鍾耀漢(34歲),景澤職員;周杰(47歲),華高達建材有限公司董事;及陳樂球(67歲),健華工程有限公司顧問。

同案5名分包商董事及職員同被控

六人被控共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蘇淳清於案發時是恒基地產建築部高級工程經理,負責監督分包商進行的工程,並協助分包工程合約招標。利成、景澤、華高達及健華均為恒基地產的註冊分包商,分別負責泥水、石屎模板、假天花及雜項工程。

蘇淳清涉嫌於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間,串謀同案五名被告接受多項利益總值約18萬元,以在恒基地產或其子公司的招標過程中協助利成、景澤、華高達及健華四間分包商。

涉收受父親壽宴費、兒子澳門酒店住宿費等

涉案利益為10萬元現金、四部智能電話總值逾46,000元、蘇淳清父親的壽宴值逾9,000元、蘇淳清兒子的澳門酒店住宿值約5,700元、傢俬值約18,000元,以及逾10次按摩服務。

廉署調查發現,蘇淳清涉嫌向同案被告披露恒基地產10個建築項目多項分包工程合約的內部招標文件,以及最低標價的投標商資料。有關建築項目涉及九個新發展的住宅項目,以及一幢已落成的工商大廈。

恒基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一直積極向建造業界推廣防貪信息,提醒業內人士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切勿利用職位謀取私利,破壞公平投標制度及廉潔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