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房委會擬壓縮暫准居住證時間 公屋聯會籲提供彈性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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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日(24日)開會,據了解,房委會擬收緊富戶政策,由本來10年一次改為申報每隔兩年申報居住狀況;並減少「定期暫准居住證」時間,由原本一年壓縮至4個月。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認為,原則上支持房委會收緊「定期暫准居住證」,但認為可以提供更大彈性,如提供6個月的時間較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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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表示,申報改為兩年一次對於長者而言可能較為繁複,但措施主要針對公屋住戶有否在香港持有住宅物業以及是否長期居住於單位內,可較為針對性地打擊濫用公屋資源,是善用公共資源的大原則之下,可以接受的措施。

他說,申報次數更為頻密,牽涉人力資源肯定會增加,但目前公屋供應緊張之下,需要嚴肅處理問題,所以應投放更多資源處理,又認為當局可考慮探討使用智慧城市的管理方法,包括運用大數據以及各部門之間資源共用進行相關程序,節省部份經濟資源。

公屋聯會認為壓縮至6個月較妥當

現時房委會會向「超級富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住戶繼續暫住最長12個月,房委會擬縮短暫准居住證至4個月,避免用戶轉移資產規避。文裕明指,住戶獲通知需要遷出之後,找屋、裝修及處理其他手續需時,4個月即減少了三分之二時間,屬「壓縮得比較犀利」,認為給予6個月時間較為妥當。他強調,原則上支持壓縮「定期暫准居住證」,但希望房委會於提出更大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