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3名二級助理被控強姦 准20萬元保釋 親友撐傘掩護下離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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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懲教署人員涉及尖沙咀日前發生的一宗強姦被捕,警方經調查後控告其中3名二級懲教助理1項強姦罪,案件今(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至9月11日再訊,裁判官准3人各以20萬元保釋。

三名被告中午時分由親友撐傘護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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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分別為黃朝豐(23歲)、鍾皓林(27歲)及麥潤良(31歲),同報稱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他們被控1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咀彌敦道54號美麗都大廈某室強姦女子X。

控方稱需時作進一步調查,要求案件押後,不反對讓被告保釋。裁判官批准被告以20萬元保釋外出,被告期間亦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184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