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強姦案 被告認服壯陽藥 為證他才是滿足女友的男人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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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員涉嫌匿藏前女友寓所衣櫃,並撲出強姦及逼前度口交案續審,控方今在高院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稱他發現前女友有第三者,案發當日帶同壯陽藥、避孕套及𠝹刀,想證明他才是滿足到她的男人,更準備若她不回心轉意,便會用刀「捅」她再自殺,同歸於盡。結果當晚兩人發生三次性行為,天亮後他變得清醒,並接受和前女友分手的事實,更向她笑說:「之後各行各路,當作你的生日禮物。」

被告陳俊文涉強姦及非禮前女友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29歲被告陳俊文,否認兩項嚴重入屋犯法、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名。

被告在錄影會面下透露,他在案發前一晚,即2015年10月13日晚上,留宿在現年28歲女事主X大埔家中,他洗澡時聽到女事主輕輕掩門外出,於是他從事主手袋取走事主家的鎖匙,之後發現她在防煙門和第三者按電話,兩人起爭拗,當晚他獨自留在事主家中,事主則到表弟家中暫住一晚。

藥房買「帝王瑪卡」男人藥才上樓

被告承認沒有將鎖匙交回給事主,10月14日晚上11時半,他到事主家並匿藏事主弟弟房間的衣櫃,他上樓前又在連鎖藥店買了一樽名「帝王瑪卡」的男人成藥,並帶同避孕套和𠝹刀,他所作的一切,是想向她證明:「我才是滿足到她的男人、我不會讓其他男人『掂』她,她若不肯(和被告復合),攬住她一齊死。」被告其後向警員解釋,他所謂「同歸於盡」是「我捅她,再捅自己」。

事主見他笑問:你如何入來

被告說,事主凌晨才回家及打開衣櫃,他指事主見他時作出一個「嘩」的表情,但沒有反抗,並笑問他如何入來,他則承認取她鎖匙入屋,因他已服了三粒壯陽藥,加上事主不肯回應放棄第三者的要求,他便和女友發生性行為,他指事主起初不肯,最終沒有反抗,更自行脫衣,期間他一邊摸她的頭並吻她說:「你記唔記得我,你才是我的豬。」三分鐘後他射精,兩人穿回衣服坐在床上再傾計。

被迫生吞5至6粒壯陽藥後再有反應

此時他帶備的壯陽藥跌落地下,事主見到拾起,反問:「是不是勁一點?」即取出5至6粒藥丸要他吃,但被告說:「其實我已經很倦,力不從心,叫她不要再給。」但他最後生吞了藥丸,之後有生理反應,事主主動替他手淫和口交,他期間有拍下她的5至6張裸照及替她口交,兩人第二度發生性行為。

認打爆女友暗瘡致見紅

之後在清晨時份,兩人返回事主房中,但二人又再起爭執,互相拉扯,他捏她的頸,但她看似很驚,他即鬆手,兩人仍互相角力推撞,他摑了她兩巴,更摑中她面上的暗瘡致爆開流血,事主即時大哭,被告說這是他相識她多年,第一次打她,他更向她說:「我預了上來,我會離開不到,預了一同同歸於盡。」更從褲袋亮出界刀,事主激動地說:「讓我走……我不想死……」此時被告在她不願意下強行在沒有戴避孕套下和她性交,在她體內射精。

清晨回復清醒 決以分手作禮物

天亮時被告坦言變得清醒,加上事主在床上攬住他及勸他,最後兩人一同離開,事主鎖上鐵閘時,他把鎖匙交還,並說:「今次我真是放你走,以後各行各路,當是你的生日禮物。」他指事主變回朋友般回應:「吓!咁就當生日禮物。」

案件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 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