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總:新老師合約生效前暑假返工無勞保 籲教局撥資源買特別保險

撰文:馬煒傑 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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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學尚有兩個多星期,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今日(16日)表示,收到不少新入職或轉職老師反映,學校在合約九月一日生效前,已安排暑假期間返校準備新學年工作及參與會議,期間不只無薪,亦不受勞工保險保障,只能受到第三者保險保障。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預料,約一千名新教師涉及有關情況,認為未發生大意外只是僥倖,建議校方可購買臨時意外保險,教育局亦可增撥資源,購買特別保險以保障未到任教師的權益。

教總:料約千位新入職教師合約生效前到校工作

教總表示,如教師應學校「邀請」,要求入課室教學或出外帶隊等,已便符合工作定義,理應受薪及獲勞工保障。如老師合約生效前入校工作,即以「訪客」而非僱員身份,則只獲第三者保險保障,一旦發生意外,保障範圍較窄。

梁子穎指出,新教師或轉職教師提早到校準備開學的情況十分普遍,以每間學校有新老師入職估算,「保守估計𠵱家香港小學同中學都超過一千間,其實基本上出現𠵱個情況起碼都有一千人係涉及𠵱個情況。」他認為未發生大意外只是僥倖,部分涉輕微撞到、擦傷等或未有通報,希望教局能正視問題,多重保障新入職老師及校方。

教總會長余綺華表示,今年收到有十多宗求助查詢,較以往每年接獲約3至5宗為多。她建議以短期合約或特別保險的方式保障新入職老師。

暑假期間沒勞保工作問題存在多年 教總:剝削行為

教總指出,新入職或轉職教師暑假期間沒勞保工作的問題已存在多年,形容是剝削的行為,建議學校應避免安排室外活動的工作,如涉及一些機械操作、電動工具、進人特別場地等均需避免,並留待教員正式上任後處理,讓員工和學校有應有的保障,亦為有關老師購買臨時意外保險,由校方及教師互相訂立,意外發生時按投保額賠償。

另外教總亦建議教育局增撥資源購買特別保障,涵蓋8月下旬,以保障新入職又未到任的教師參與開學前事務,又建議當局向學校發出指引,列明未到任老師可接受工作範圍。

A老師為中學合約老師,合約期原於2023年8月31日完結,之後便會轉校工作,不過今年6月30日校方以學校資源限制為由把會員A老師的合約期提前於2023年7月31日完結。(馬煒傑攝)

有學校以「資源限制」為由 提早向合約老師解約

除提早入職外,有老師反映校方以學校資源限制為由提早完結教師合約,A老師(化名)為中學合約老師,合約期原於今年8月31日完結,之後便會轉校工作,不過校方於6月30日,以學校資源限制為由,把會員 A 老師的合約期提前於7月31日完結。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主要條款,僱員有可能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為理由,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教總指,勞工處接受會員A老師的投訴,而由於他曾於學校開學前被通知回校工作,亦會協助他追討合約期前工作的薪酬及超時工作工資。

教育局表示,學校不應要求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履行恆常職務。

教育局:合約生效前不應履行恆常職務

教育局回覆查詢表示,由於教師一般會工作至學期完結即8月31日,故此,學校會聘請準教師或轉職教師由新學年起填補有關空缺。準教師或轉職教師於暑假期間回校,主要是籌備新學年工作,例如開會或備課,惟學校不應要求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履行恆常職務。

當局指,如教師對工作安排有任何意見,應主動向學校提岀並商討雙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以保障個人權益及釐清相關責任。

當局指,為讓學校及其教師得到適度保障,局方已為資助學校購買「綜合保險計劃」,保障範圍涵蓋於聘任日期生效的準教師或轉職教師。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李伊瑩表示學校的預備會議一般在八月中下旬舉行,一般而言新教師大多數會獲邀出席開學前預備會議或迎新活動,不過即使他們因事未能出席,學校大多亦會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