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工廈「組裝屋」呎租貴過太古城 涉違規放平台3500元招租

撰文:黃靜薇
出版:更新:

香港地寸金尺土,工廈的違規組裝屋更「有價有市」。《香港01》發現,新蒲崗有工廈業主在平台放置2間組裝屋,以月租3500元放租作商業用途,業主代理更聲稱平台已入契並不違法。
有測量師就指,即使平台已入契,不代表業主可繞過屋宇署,將組裝屋放在平台出租,而且該類組裝屋屬有蓋搭建物,相信已是僭建。
《香港01》及後向屋宇署查詢有關情況,獲回覆指現正跟進,由於工作需時,有結果時才會回覆。

近日有業主代理在社交平台放租,帖文雖指單位約130呎,月租為2,600元;惟見面後代理就指租金升至3,500元,面積更只得80呎。(網上截圖)

近日有業主代理在網上平台放租一間組裝屋,記者以有意承租者的身份,向代理查詢詳情。代理帶記者參觀位於新蒲崗的租盤,涉事工廈為有48年歷史的超達工業大廈,從景福街的停車場入口而進,到達4樓後右轉直行便是該單位,需利用密碼鎖或拍卡才可進入。

逾千呎的平台放置2間組裝屋,以及不少木材、卡板。(香港01記者攝)

代理聲稱「入契」不違法

推開大門後原來「別有洞天」,約2,000呎的單位被分間成最少5個細單位,代理透露該些單位已悉數出租,部分單位用作按摩店及烘焙工作坊等。走廊盡頭則通向工廈平台,逾千呎的平台放置2個組裝屋,驟眼看猶如2間小屋。

代理指,組裝屋面積約80平方呎,設窗戶及一部冷氣機,月租3,500元,即呎租達43.7元,較太古城的平均呎租約41、42元還要貴。

組裝屋旁有4個流動洗手間可供租戶使用,即使落雨亦毋須懼怕,因業主已將平台加裝上蓋。據了解,業主斥資過萬元從內地購入2個組裝屋,並聘用內地師傅到港進行組裝工作,代理更指平台已入契可放心租用,「入咗契,咁樣佢(呢間屋)就可以放喺度。」

平台有衣物晾曬

放租的組裝屋卻上了鎖未能參觀,代理稱是因為業主收回鎖匙未能入內;而另一間組裝屋已出租,該名租客利用廢木材等設計傢俱,故平台上放置不少卡板和木材。但記者發現平台同時擺放了洗衣機及有人晾衣服,遂向代理查詢是否有人居住,對方卻避而不談,僅稱「而家政府冇辦法解決住嘅問題㗎啦!」

平台組裝屋現場

+3

涉多項違規 平台或超重

《香港01》取得屋宇署於1969年批出的平面圖則,並向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謝志堅查詢。謝志堅表示,圖則未有顯示平台可設搭建物,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建築物,無論內外加建或改建,均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否則一概作違例論,「呢個相信係僭建嘅違例工程。」

他續指,「入契」僅代表該平台屬業主擁有,並不代表未經屋宇署批准就可興建搭建物。根據現場圖片,他指組裝屋或牽涉3項違規,包括組裝屋有樑柱,涉及結構問題,須由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確認,並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其次組裝屋為有蓋建築物,須計算入建築面積內,加建物不可超出樓宇地積比率的上限。

此外,該平台放置2間大型組裝屋及4個流動洗手間,謝志堅認為樓宇結構未必可負荷,「好多時平台嘅負重只可以比你做維修,未必做到加建搭建物。」他續指組裝屋或衍生消防等安全問題,「物料係咪耐火呢?設計上可唔可以承受風力?打風可能成個會吹落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