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蘇拉|多塊太陽能板墜下 安裝毋須審批 工程師憂成隱形炸彈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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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蘇拉襲港期間,有多塊太陽能板被吹走從天而降,險象環生。根據現行規定,私人樓宇只要相關構築物不超過1.5米高,就可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展開工程,毋須事先獲屋宇署批准。
有結構工程師認為,愈來愈多大廈、村屋的天台安裝設太陽能板,但毋須經署方審批,擔心或成隱形炸彈,估計今次風暴期間,有不少村屋的太陽能板被吹倒。他又指,李鄭屋邨的個案可見,太陽能板安裝不妥,因而被強致吹致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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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李鄭屋邨大廈天台的太陽能板難抵強風被吹甩「從天而降」,散落對開馬路,幸而未有人受傷。房屋署早前稱,李鄭屋邨屬租置計劃屋邨,對事件表示關注,並指其管理,包括公用地方及設施的管理及維修保養,由業主立案法團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相關地契及大廈公契負責。有關太陽能板由法團安排合資格的註冊承辦商透過建築物條例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設計及安裝。

根據屋宇署的回覆,在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私人樓宇天台安裝太陽能板等的構築物,若不超過1.5米高,可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展開有關小型工程,毋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

今次風暴吹襲期間,不少太陽能板從天而降,險象環生。結構工程師倪學仁表示,以李鄭屋邨個案為例,相片顯示太陽能板的支架應是鋁製,較為輕身、易斷裂,應改用鐵架。他又指,太陽能板連同石屎底座墜下,估計安裝欠妥當,未以螺絲固定於石屎樓板。

結構工程師倪學仁(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倪表示,隨着愈來愈多大廈、村屋的天台安裝設太陽能板,又毋須經過屋宇署審批,擔心會成為隱形炸彈,尤其相關工程良莠不齊,建議政府加強規管,工程應由屋宇署審批圖則。

屋宇署表示,在颱風吹襲前,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員應做好防禦措施,檢查大廈及其屋宇裝備裝置,包括太陽能板設施,以確保安全穩固。於颱風過後,亦應安排檢查有關設施的狀況。署方續指,假如太陽能板設施墜下,導致他人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其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均有可能負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