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遮打花園衝突|3男就暴動及串謀傷人等罪 囚40至58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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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期後演變成衝突,並有示威者包圍及襲擊警員,現場多人被捕。當中3名男子被控暴動及串謀傷人等罪,其中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他倆與較早前已認罪的男被告,今(21日)一同在區院接受判刑。法官張潔宜指案件不涉「私了」,但示威者是針對警員而襲擊,增加案件嚴重性,判3人入獄40至58個月。

3名被告:李旭熙(23歲,學生)、陳國榮(37歲,運輸工人)及黃家熙(21歲,學生)。李及陳均被衣定在長江中心發生的暴動罪成,但串謀傷人罪不成立;陳另承認在遮打花園的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只有1暴動罪成的李,被判囚58個月;涉3罪的陳,承認部份控罪及同意部分案情,判囚57個月;認暴動罪的黃,因其年輕及認罪等因素判監40個月。

2020年1月19日,有團體發起「天下制裁」集會,不少人在中環一帶聚集。(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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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控罪指李及陳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及長江集團中心參與暴動,並意圖使4名警員及1名身份不詳人士受傷;黃則同日在長江集團中心參與暴動。「民間集會團隊」前發言人劉頴匡原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員命罪,他在開審前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編號:DCCC 946-948/2020

劉頴匡原本亦是被告之一,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