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周一召開特別會議 公正處理涉張翔投訴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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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長張翔捲入多項投訴,校委會王沛詩首度發聲明指,下周一(9日)將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如何處理涉及張翔的匿名投訴電郵,並稱校委會定必按既定程序,「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公平公正、嚴謹地處理所有投訴。
據了解,校委會秘書昨日(3日)已回覆張翔的律師信,引用《吹哨者程序》文件供參考,強調任何人未有恰當機會作出申述前,都不會對任何人作出紀律行動。

港大校長張翔捲入多項財務管理不當的投訴。(資料圖片)

王沛詩:以對事不對人態度處理 當事人可尋求法律意見

校委會主席王沛詩透過港大公關首度發聲明回應事件,確認與校委會全體24位成員和教務長,即包括當然成員的張翔,自上周三晚上收到匿名電郵投訴。

王沛詩指,港大對舉報有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於是決定於上周五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如何處理此等匿名投訴郵件。

原定周二的特別會議未能舉行,王沛詩在聲明中解釋,鑒於多位委員未能出席,會議延期至下周一舉行。她表示,校委會定必按照大學政策及程序,以事實為基礎,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公平公正、嚴謹地處理所有投訴。如有任何調查程序,當事人可行使其權利,包括尋求法律意見及作出回應。

王沛詩續指,基於私隱考慮及相關條例,大學一般不會對具體人事問題作出公開評論。她稱,港大歷史悠久,百多年來得到各界的支持和厚愛,無限感激。她表示,校委會是港大最高的管治團體,「定必以最負責的態度嚴肅處理所有事情,不負大家的期望。」

2023年6月8日,港大校長張翔(右三)、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王沛詩(左三),出席港大長期服務獎頒獎典禮。(港大圖片)

校委會秘書:與事件涉利益衝突校委須開會前申報

據了解,針對張翔日前向校委會發出的律師信,校委會秘書昨日已作出回覆,當中特別提到,根據《校務委員指引及守則》,若與事件有直接的個人或金錢利益,必須在開會前向校委會或主席申報。校委會主席應決定申報利益衝突的人,可否就該事項發言或投票、是否可以觀察員身份留在會議或退出會議。

據知信內提到,校委會召開特別會議的目的,是為了讓校委會考慮如何解決事件,強調對投訴未有何立論,任何人未有恰當機會作出申述前,都不會對任何人作出紀律行動。

2019年2月,港大校長張翔出席傳媒新春團拜。(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涉及校長張翔的投訴,包括未經招標購入寶馬座駕、指定美國獵頭公司招聘副校長及醫學院院長、接受內地企業獎學金的轉賬問題、花5,500萬元大學資金裝修教職員聯誼會等。

校委會原定就此於周二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及後張翔發律師信要求押後會議,同時要求帶同律師出席,最終會議未能成事,據知延至下周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