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與女文員涉多番虛報 包括訛稱困電梯及有人跳樓 押後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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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目和女文員涉分別向筲箕灣消防局「報假案」,包括虛報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有人被困於升降機內、有人要從商場躍下等。兩人分別被控4項虛假火警警報及2項導致警力浪費罪,案件今(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月4日,以待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兩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與消防處隊員討論本案。

被告劉浩殷及李育菁涉多番虛報,案件在東區法院提堂。

消防隊目被控3項虛報火警罪

男被告劉浩殷(45歲,消防隊目),被控3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5月17日,三度向消防處發出或致使發出明知是虛假的火警警報或其他災難警報,即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聲稱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廈的升降機內;及聲稱有人要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

另指有人圖跳樓被控浪費警力罪

劉另被控一項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指其於同日,在香港明知而作出內容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的虛報,即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聲稱有人要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

女被告涉虛報指有的士冒煙

女被告李育菁(34歲,文員),則被控虛假火警警報和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控罪指,她於同日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聲稱你在筲箕灣亞公岩道看到一輛的土冒出煙和火花;及在香港明知而作出內容傾向於對任個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的虛報,聲稱你在筲箕灣亞公岩道看到一輛的土冒出煙和火花

案件編號:ESCC253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