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無家者羈留期間斃命死因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越南籍無家中年漢疑在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間,獨自於鋪滿軟墊的保護囚室內以長褲勒頸自盡。死因庭早前召開研訊,揭當日懲教人員因人手問題,未按指引親自進入囚室觀察死者情況,只透過監測閉路電視監測,但見死者呈睡覺姿勢,誤以為其情況無異。陪審團今(17日)在死因裁判官引導下,退庭商議2小時多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又指有關病房只有4人當值並不足夠,並建議懲教署嚴格執行巡視指引。

陪審團裁定,死者LE Van Muoi(中文譯音:黎民十)於2020年10月8日早上11時11分至37分期間,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間斷地自己用長褲勒頸,並於10月9日在屯門醫院離世,死因爲頸部受壓、自我勒斃及冠狀動脈粥樣硬化。

陪審團提3項建議 包括在每間囚室門外增設簽到系統

陪審團另向懲教署提出3項建議:

1. 收症及觀察組(AOU)4人架構並不足夠,可考慮東、西翼囚室增設助理分擔日常工作;

2. 職員需嚴格執行巡視指引,每隔不多於15分鐘親身到病房巡視,不可以透過觀察閉路電視取代;

3. 可考慮提升觀察在囚人士的配套,包括在每間囚室門外增設簽到系統、在工作台上增設多一個閉路電視顯示屏、把一般囚室1分16格的監測畫面減至1分8格等。

懲教助理案發日早上曾多次親身進入囚室觀察 其後因處理其他工作 改以閉路電視監控

綜合庭上證供,黎1966年3月21日於越南出生,終年54歲,生前有濫藥習慣。2020年9月28日,黎因被控藏毒罪還柙荔枝角收押所,其後因在收押所企圖自殺,10月6日轉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黎原獲安排入住AOU東翼的一般囚室,但懲教人員曾見黎在房內「撞門」,故將他再轉到鋪滿軟墊的保護囚室。

由於黎被小欖醫生列入醫學監測名單,亦遭羈留在保護囚室,懲教人員需按指引,每15分鐘親身進入囚室觀察黎的狀況。但在10月8日,駐守AOU的4名懲教人員其中一人需帶在囚人士去急症室,故只剩下3人當值。看守東翼病房的懲教助理丘威強,當日早上先後6次親身進入囚室觀察黎,最後一次是在11時07分。惟其後丘因需處理其他工作,改以閉路電視監控。

署方事後在保護囚室加裝無接觸生命探測器 探測在囚人士脈搏呼吸

丘稱他當日早上11時20分及35分透過閉路電視,看到黎呈脫掉衣物,呈睡覺姿勢,並用衣物覆蓋上半身,沒有上吊、撼頭等異常行為,故判斷他的情況正常。及至11時45分,丘的主管蘇欣傑進入黎的囚室收集尿液樣本,但見黎沒有反應,上前查看發現其頸上有一個用褲綁的平結,當時已無呼吸。蘇即替黎做心肺復甦,並要求增援。黎其後送院搶救,翌日早上不治。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黎當日早上11時11至37分間,多次嘗試用衣物纏頸,並先後脫掉褲子及上衣,再用衣物覆蓋上身,之後便再無郁動。時任總懲教主任指直到最後都不知黎自盡原因,並指:「事前係無任何跡象佢將會做呢啲事情。」署方事後已在保護囚室內加裝無接觸生命探測器,以求無間斷探測在囚人士脈搏呼吸。

案件編號:CCDI-888/2020(DK)

法醫英浩雲指死者黎民十結紮自絞致死,並指這屬罕有的自殺式勒斃。(凌子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