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炒副校|吳樹培再發聲明 從無申辯機會 校董言論存事實落差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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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校董會周三(13日)突然公開宣布解僱副校長(行政)及秘書長吳樹培,事件引起廣泛討論。事件「主角」吳樹培相隔兩日,今日(15日)晚上再發聲明反駁,重申,在10月16日獲通知受查後,對指控均全不知情,亦沒有機會申辯,在本周三更被即時解僱,強調過去工作一直保障以中大最佳利益。他又指,個別校董近日言論與事實存明顯落差,他正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權利和聲譽。

12月13日,中大校董會副主席陳德霖和主席查逸超會見記者交代解僱決定。(黃浩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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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董會今日發聲明,稱解僱決定是根據大學與吳樹培的僱傭合約條款,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傭關係。校董會又稱,大學不基於中大條例《規程》第 24條、即基於「好的因由」免任吳樹培,是因為有關程序不屬於紀律處分,強調校董會成員審視過相關書面資料,包括吳就引起關注行為的詳細解釋和陳述的抗辯。

吳樹培對個別校董及社會人士,保留作出追究的法律權利。(資料圖片)

吳樹培今晚第二度發聲明,重申在10月16日收到校董會主席的書面通知,就他「持續的不當行為」和「對他的投訴」作出調查,但他對專責小組內容均全不知情,「我一直期待在校董會會議上,有機會就各項指控和批評作出解釋和申辯,想不到卻在星期三(13/12)的校董會會議後,收到被即時解僱的通知」。

他強調反駁校董會今日聲明,指內容與事實經過存在明顯落差,感到非常遺憾,他正在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權利和聲譽。

吳樹培聲明,2023年12月15日

1. 我在10月16日收到校董會主席的書面通知,他表示會就我的「持續的不當行為」和「對我的投訴」作出調查,並會就此成立專責小組。在此之後,我對於小組的人選、職責範圍、針對我的具體指控、小組會基於哪些資料作出判斷等,均全不知情。我一直期待在校董會會議上,我會有機會就各項指控和批評作出解釋和申辯,想不到卻在星期三(13/12)的校董會會議後,收到被即時解僱的通知。

2. 上述給我的書面通知,同時有抄送給所有校董會成員。對於有校董公開表示,小組的工作不是調查,我無法理解,亦與我所理解的事實不符。

3. 我重申,作為中大的副校長、秘書長和校董會秘書,我一直都是按照校董會主席和校長的指示工作,亦一直堅持所有工作必須符合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和規程,以保障中大的最佳利益。

4. 對於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今天的補充說明,以及個別校董近日的言論,都與事實經過存在明顯落差,我感到非常遺憾。我正在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我的權利和聲譽。

中大校董會解僱副校長吳樹培,引起社會和教育界爭論。(資料圖片)

中大校董會周三舉行會議,以簡單多數通過即時解僱副校長及秘書長吳樹培,稱其行為舉措「難配合良好管治,對他失去信心」。吳樹培當晚上發聲明,感到極大愕然、悲憤及難過,內心感受無法形容,感到非常遺憾,更無法理解對他「失去信心」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