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註冊交易逾$12萬貴金屬寶石產品 本地鐘錶公司董事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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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本地鐘錶公司涉嫌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註冊下,進行每宗交易額均超過12萬港元的貴重產品交易,香港海關昨日(20日)偵破相關案件,並拘捕該公司的唯一董事。海關表示,案件仍在調查,被捕董事現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表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
海閞表示,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