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3宗「太空油」毒品案 3名被捕人擬從陸路離境赴內地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香港海關表示,海關人員於本周二(21日)在羅湖管制站、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西九龍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3宗涉及出境旅客管有和販運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第1部毒藥」的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及懷疑毒品案件,檢獲4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1支懷疑含有「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1.4克懷疑氯胺酮、及12.63克懷疑可卡因。

海關人員在3個陸路管制站起獲「太空油」及其他毒品,3人分別被捕。(海關圖片)

第一宗案件涉及1名40歲本地男子。他於21日經羅湖管制站前往內地。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公事包內搜出兩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在其穿着的內褲裏搜出1.4克懷疑氯胺酮,遂把他拘捕;

第二宗案件涉及1名23歲內地女子,她於21日經高鐵西九龍站前往內地。海關人員清關時,檢獲1支懷疑含有「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該名女子隨即被捕;

第三宗案件涉及1名31歲、於21日在落馬洲管制站出境的本地女子。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手袋和內衣檢獲兩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12.63克懷疑可卡因,遂把她拘捕。

海關人員在3個陸路管制站起獲「太空油」及其他毒品,3人分別被捕。(海關圖片)

海關指,第一宗案件的被捕男子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第二宗案件中的被捕女子被控以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案件將於今日(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而第三宗案件的被捕女子,則被控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及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的罪名,案件將於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人員在3個陸路管制站起獲「太空油」及其他毒品,3人分別被捕。(海關圖片)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閣呼籲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海關人員在3個陸路管制站起獲「太空油」及其他毒品,3人分別被捕。(海關圖片)